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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只有我小说结局

发布时间:2021-01-23 23:41:55

A. 来不及说爱你 原著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啊

尹静婉在逃途中流产,被被程信之所救,遂嫁给他。十年后,静婉沛林相遇,静婉心死,沛林生恨,派人杀信之,手下误杀静婉
碧瓷沉原文尾声:不许人间见白头
乌池的春季本就是雨季,午后又下起雨来,雨虽不大,但淅淅沥沥的落着,微生寒意。静琬从百货公司出来,汽车夫远远打着伞迎上来,她本来买了许多东西,上车之后兀自出神,过了好一阵子突然才察觉:“老张,这不是回家的路。”老张并没有回头,而是从后视镜里望了她一眼。她心中突然明白过来,回头一看,车后果然不紧不慢,跟着两部黑色的小汽车。她的心中一紧,向前望去,果然有一部黑色的汽车在前面,虽然驶得不快,可是一直走在他们汽车之前。事到如今,静琬倒镇定下来,任由汽车驶过大半个城区,一直驶入深阔的院落中,老张才缓缓将车停了下来,前后的三部汽车,也都减速停下来,老张替她开了车门,见她神色自若,他满心愧疚,只低声道:“太太,对不住。”
静琬轻声道:“我不怪你,你有妻有儿,是不得己。”老张那样子几乎要哭出来,只说:“太太……”那三部汽车上下来七八个人,隐隐将她所乘的汽车围在中心。另有一人执伞趋前几步,神色恭敬的说:“小姐受惊了,请小姐这边走。”静琬不卑不亢的答:“我已经嫁了人,请称呼我程太太。”那人神色依旧恭敬,躬身道:“是,是,小姐这边请。”静琬冷笑一声:“我哪儿也不去,你去告诉你们总司令,立刻送我回家去。”那人微笑道:“小小姐真是玉雪可爱,聪明伶俐。”静琬急怒交加,霍然抬起头来:“你敢!”那人神色恭敬,道:“是,小姐说的是,鄙人不敢。”他见静琬生气,因为受过严诫,不敢逼迫,只是掣伞站在那里。雨势渐大,只闻雨声刷刷轻响。静琬终于轻轻叹了口气,那人见她身体微微一动,便上前一步来,替她挡住风雨,让她下车。
静琬走至廊下,那些侍卫就不再跟随,她顺着走廊一转,已经见着又是一重院落,一路进来,都是很旧的青砖地,那院子天井里,疏疏种着一树梅花,一树海棠。两本树都不是花期,绿叶成荫,蔽着一角屋舍。走廊之下摆了许多花盆,月洞门的两侧一对半旧的石鼓,上头花纹依稀可见。她像是在梦里一样,恍惚的听着檐下的潺潺的雨声。他本来低头站在滴水檐下,慢慢抬起头来望着她,说:“你回来了。”
他们只在清平镇住了月余,大半的时候,总是她一个人的时候多。他忙着看驻防、开会、军需……有时等到半夜时分他还未回来,窗外廊下的灯色昏黄,隐约只能听到岗哨走动的声音,菊花幽幽的香气透窗而来。她本能的用手扶在廊柱上,檐外的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她此时方能够正视他的面容。隔了十年,他微皱的眉心有了川字,眉峰依稀还有往日的棱角分明,只是那双眼睛,隔了十年,再不是从前。她心里无限的辛酸,他慢慢的说:“如今说什么,都是枉然了……可这样的傻事,我这辈子,也只为你做过。”
她转过脸去,看着梦里依稀回到过的地方,那小小的院落,一重一重的天井,就像还是在那小小的镇上,她一心一意的等他回来,他去了前线……他在开会……他去看伤兵了……可是,他一定会回来,再晚都会回来。
雨漱漱的打在树木的枝叶上,他惆怅的掉转头去:“这株海棠,今年春天开了极好的花……” 她慢慢的说:“就算你将整个清平的宅子都搬到乌池来,又有什么意义?”他嗯了一声,说:“我知道没有意义,只是……这样的事情,我也只能做点这样的事情了。我一直想忘了你,忘了你该有多好啊……哪怕能够忘记一天,也是好的。起初的那两年,我真的已经忘了,直到遇上苏樱,她有多像你,静琬,你不知道她有多像你。我当时去她们学校,远远在人群里看到她,立刻就下了决心,我得将她弄到手,不管她是什么人,不管谁来拦我,我心里就知道,我是完了,我是再忘不了你了。我什么傻事都做了,将她捧到天上去,下面的人都巴结她,她年轻不懂事,叫我宠坏了,一味的在外头胡闹,甚至连军需的事情她都敢插手。我其实都知道,可是一见着她,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静琬,我想,这就是报应。我什么事都听她的,什么事都答应她,哪怕她要天上的月亮,我也叫人去给她摘。我把欠你的,都还给她了,可是连她我都保不住。”
静琬淡淡的道:“谨之也不过是个女人,这么多年来,她何曾快乐过?”
慕容沣怒道:“她有什么不快活?这么多年来我对她听之任之,事事都不和她计较。”
静琬轻叹了一声:“你都不晓得她要什么。”
他突然的沉寂下去,过了许久许久,终于说:“我晓得她要什么——生老四的时候她大出血,她自己觉得不行了,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我晓得她要什么,可是我给不了了,静琬,这辈子我给不了旁人了。”
雨声渐渐的稀疏下去,檐头的铁马叮铃叮铃的响了两声,起了风,她旗袍的下襟在风中微微拂动,隔了这么久,她慢慢的说:“都已经过去了。”他并没有作声,疏疏的雨从海棠的叶子上倾下来,有只小小的黄羽雀从叶底窜出来,唧的一声飞过墙去。墙上种的凌霄花爬满了青藤,一朵朵绽开,如同蜜蜡似的小盏。花开得这样好,原来春天早已经过去了。他说:“这么些年——过得这样快,都十年了。”十年前她明媚鲜妍,而如今她也只添了安详娴静。他忽然说:“我知道有一家西餐馆子的榛子浆蛋糕好吃,我带你去吧。”静琬微含了一点笑意:“我已经不爱吃那个了。”
他怅然的重复了一遍:“嗯,你已经不爱吃那个了……”
雨声细碎的敲打在树木的枝叶间,轻微的声音,点点滴滴,依稀入耳。他今天穿着西式便服,仿佛十年前的翩翩少年,最后只是说:“我送你回去。”他亲自执了伞,送着她出来,侍卫们远远都跟上来,他却对汽车夫说:“你下来。”汽车夫怔了一下,他已经替静琬关好车门,自己却坐到前面,发动了车子。侍从室的当值主任温中熙吓了一跳,趋前几步:“总司令……”他回过头来,淡然道:“谁都不许跟来。”温中熙大惊失色,只来得及叫了声:“总司令……”慕容沣早已经将车调过头,驶出门外。
雨又渐渐的下得大起来,车窗上全是模糊的水痕,街景都似隔了毛玻璃,再看不分明。偶然听到汽车喇叭呜的一声,原来是有汽车被他们车子超过去。街上不少地方积着水,驶过时扬起哗哗的水浪,他有许多年没有开过汽车了,车子驶得又快,街口的交通灯他也没有留意,直直的闯了过去,交通警察一回头,正看见车影刷得已经闯过去,“哔哔”拼命吹起哨子来,他们的车早已经去得远了。
一路上他都只是开车,静琬从后面只能看到他乌黑的发线,他曾经开车载着她的那个星光璀璨的夜晚,恍若已经隔世。隔着的不仅仅是十年,而是那些人,那些痛,那些伤,那些恸……冷了心,平了恨,终于是忘了,忘得可以淡淡的从容面对。车子在缓缓减速,码头已经到了,风雨渐大,码头上空无一人,只闻哗哗的雨声,粗白面筋似的雨抽打在地上,他将车驶上轮渡,整个渡船上只有他们这一部汽车,等了好久也不见开船,又过了半个多钟头,方才有个穿着雨衣,管事模样的人过来敲了敲车窗。
他将车窗摇下来,疏疏的冷雨落在他的手臂上,寒冷的江风涌入车内,静琬不由打了个寒战,那人说:“风雨太大,我们停航了。”
他并没有答话,随手将钱包取出来,就将百元的钞票抽了一沓出来,放在那人手上。那人半晌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风势这样大,只怕会有翻船的危险。”慕容沣又往那钱上加了厚厚一沓,那人见竟然足足有数千元之巨,心下又惶恐又惊喜,拿着那钱去轮舱中与人商量了几句。片刻之后回来,已经是笑容满面,说:“我们马上就开船。”
小火轮拉响了长长一声汽笛,缓缓离岸。江边繁华的城廓越去越远,四面皆是哗哗的雨声,江流湍急,船行得极慢,驶到江心时分,雨已经越下越大,十余步开外已经什么都瞧不见,只见无数的雨绳从天上而降,四周都是白茫茫的水,连近在咫尺的江面都看不清楚。他突然回过头来,她猝不防及,正正对上他的眼睛。四目相交,她再也避不开他的目光。他突然就那样从座椅间伸出手去,抓住了她的肩。她不由自主的被他紧紧的攥向前来,不等她反抗,他已经吻上她的唇。那些遥远而芬芳的记忆,如同洁白的香花,一朵朵绽开在往事里。她身上依稀还有茉莉的幽香。她用尽的全身的力气去挣开,他生了一种绝望的蛮力,只是不放手。她柔软的身躯抵在座椅的间隙里,他的手也卡住了不能动弹,她越挣扎他越绝望。那些往昔的光华流转,一幕幕从眼前闪过,他忘了这么多年,他隔了这么多年,几乎以为终其一生,再没有勇气来面对她,可是她偏偏要回来。
他如何能再次放手?
那些温软的过往,那些曾有的缱绻,她是生在心间的伤,一旦碰触,便是无可救药的溃疡。她的玻璃翠耳环贴在他的颈间,一点微微的凉意,这点凉意一直沁到心底深处去,然后从那里翻出绝望。他再不能够承荷这样的痛楚。
她终于安静下来,她的手无力的攀在他的肘上,无论他怎样深切的缠绵,她的唇冰冷无丝毫暖意。他终于放开她。
他只觉得天地之间,只剩了这白茫茫的水汽一样。天上泼倾着大雨,江面上腾起的雾气,四面都只是苍茫一片。她的身躯在微微发抖,眼里只剩了茫然的冷漠,他慢慢的松开手,一分一分的松开,唇上还似乎留着她气息的余香,她离他这样近,触手可及。耳中轰隆隆,全是雨声。
他缓缓的说:“静琬,我这一生,只求过你一次,可是你并没有答应我。我原以为这辈子再不会求人了,可是今天我最后再求你一次,离开程信之。”
她凝视着他的双眼,他眼中已经平静得看不出任何情绪,她轻轻摇了摇头:“我不能答应你,我爱信之,他是我的丈夫。”她声音很轻,但字字句句,说得十分清晰:“假若信之有任何意外,我绝不会在这个世上活下去。”
他转过脸去,看车窗外茫茫的雨幕,过了许久,他忽然微微的笑了:“你还记不记得,你曾经说过兰花娇弱,只怕在北地养不活。我这十年来试了许多次,终于养活了一株天丽,你想不想看看?”
她淡然答:“我到美国之后总是过敏,听了医生的建议,家里早就不养任何花了。”他嗯了一声,只听呜咽一声长长的汽笛,在江面上传出老远,隐约的白色水雾里,已经可以见着灰色的岸影绰绰。哗哗的江水从船底流过,翻起滔滔的浪花与急漩的水涡。急湍的江流在风雨中如奔腾的怒马,一去不回。风卷着大雨,刷刷的打在车窗玻璃上,无数的水痕降下去,又有更多的水痕淌下来。
车身微微一震,他的身子也突然轻轻一震,像是从梦中醒来。
这十年来,这样的梦无时无刻都在做着,可是等不及到天明,就会残忍的醒来。
船上的管事走过来,依旧是满脸堆笑:“可算是靠了岸,刚才在江心里,船差点打转儿,真叫人捏了一把汗。”
铁质的船板轧轧的降下去,码头上已经有黄包车夫在张望,指挥轮渡车辆的交通警察穿着雨衣,看到轮渡靠岸,连忙拾阶而下。那高高的无数级台阶,仿佛一直通到天上去。她说:“我自己上去。”
永江这样深,这样急的湍流,隔开了江北江南,隔开了他的人生。
是再也回不去了。
他没有下车,连轮渡什么时候掉头都不知道,去时那样短暂,每分每秒都那样短暂,而返回,仿佛此生再也抵达不了。
船一分一分的靠近了,他静静的望着码头上,实枪荷弹的大队卫戍,全是何叙安带来的人,轮渡一靠岸,连船板都还没放下来,何叙安带着近戍的侍从就跳上船来,见他坐在那里,因车窗没有摇上来,身上已经半湿,只叫了一声:“总司令。”他充耳未闻一样,太阳穴里像是有极尖极细的一根针,在那里缓缓刺着,总不肯放过,一针一针,狠狠的椎进去。大雨如注,只见那些卫戍的岗哨纹丝不动,站得如钉子一样,他终于跨下车来,卫戍长官一声口令,所有的岗哨立正上枪行礼,那声音轰然如雷,何叙安忙亲自撑过伞,他举手就推开了,大雨浇在身上,彻骨的寒意从头冰凉。
慕容沣已经有二十余年没有生过病,此番受寒之后发起高烧,数日之后转成了肺炎,急得侍从室主任与全体幕僚忧心如焚。何叙安转为文职官员已久,但日常的事务,有许多都是他在安排,所以每日必然要过来数次。病榻之前只能拣要紧的大事报告几句,慕容沣虽然发着高烧,脾气突然的好转,不论他们建议什么,他都肯点头答应。原本慕僚们力主的财政改制,他总不肯点头,这天稍稍一提,他就同意让他们去拟方案,倒令得何叙安更加的不安。过了几日,看着慕容沣的病有了起色,幕僚们散后,何叙安独个留下来,慕容沣虽然依旧在打点滴,但人像是有了点精神。何叙安跟随他时日良久,说话极是直截了当,今天犹豫了半晌,方才问:“总司令是有事情交待叙安?”
慕容沣脱口答:“没有什么事,你别想多了。”
他们相与多年,何叙安对他知之甚深,这样一句话一说,坐实了他心中的猜测,他虽然早就隐约猜到几分,但仍脱口道:“总司令,现在不是跟程家翻脸的时机。”
慕容沣不耐烦的道:“不会有人知道,有哪一回让人抓到过把柄?”
何叙安道:“程信之不一样,如果程信之一死,程允之岂肯善罢干休?就是夫人那里,只怕也会不依不饶。”
慕容沣脸上并无怒容,可是语气冷淡得可怕:“我主意已定,你们谁也别想拦我。”
何叙安急道:“尹小姐的性情如何,总司令比我更清楚。”
慕容沣淡然道:“她还有女儿,所以不会做傻事,不过就是眼下伤心两天。”
何叙安急切之下口不择言:“总司令,恕叙安无礼,此事牵涉甚广,叙安不得不知会同僚。”慕容沣怒极,伸手就将自己手背上的针头拔下来,回手一掼,针管上的夹子撞得架子啪得一响:“难道你们想造反不成?”话已经说得如此之重,何叙安十分镇定的道:“请总司令三思后行,这样严重的后果,总司令起码事前让我们有个预备,不致事到临头抓忙。”慕容沣忽然一笑:“迟了,今天晚上有抚恤安顺水灾的赈灾义卖,程信之是资金会理事,定会前往。顾伯轩的人两个钟头前就布置好了,现在只怕已经得手了。”
何叙安向来镇定,此时也禁不住骤然失色,过了一刹那方回过神来:“叙安告辞。”掉头就往外走,慕容沣情急之下不及多想,一手抓起枪畔自己的佩枪,何叙安只闻“砰”一声巨响近在咫尺,身侧的门框之上已经多出一个弹孔来,犹有缕缕青烟未散。他身子一震,犹未回过头去,已经听到慕容沣的声音:“我知道你们以为我是发了狂了,我告诉你,今天我就是发了狂了,谁要是敢拦着,我决不答应。”
何叙安回过头,只见他满脸通红,眼神偏执若狂,如同喝醉了一般。他喟然长叹:“六少,如今就算杀了程信之,于事何补?”自定都乌池以来,已经有许多年不曾这样称呼他了。这一声六少,便纯以旧情私谊相商,完全是动之以情了。慕容沣见他一双眼睛望着自己,目光中竟然满是了然,他与何叙安私交甚笃,适才那一枪也是一时冲动,几乎失手。但见他并没有惊惶之色,反而显出理解,他手中的枪不由自主颓然垂下去。低声道:“我实在忍不了……她怎么可以嫁信之……”
何叙安道:“尹小姐确实过份,但事已至此,六少不如先对夫人明言,给程家施加压力,只要程允之动摇,何愁不逼得程信之放弃这段婚事?”见慕容仍旧紧紧抿着嘴,又道:“就算到时程信之不肯,咱们再下手不迟。”
慕容沣仍旧不说话,何叙安急得背心里渐渐生出冷汗来,顾伯轩是情报二处的主任,这个机构独立于军政之上,直接受命于慕容沣。顾伯轩为人更是专横,向来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若是慕容沣不及时亲自打电话给顾伯轩,他也没有多少把握去阻止顾伯轩。正在此时,门外的温中熙似是有什么急事,在门外走廊里走了一趟,不一会儿,又打门外走了个来回。何叙安心中焦急万分,欠身道:“总司令。”慕容沣这才看到温中熙,叫他进来问:“什么事?”温中熙陪笑道:“侍从室的车子又被卫戍扣下来了。”卫戍与侍从室向来不和,总是互相找麻烦,一有机会就在慕容沣面前告状。慕容沣哪里有心思理会这样的小事,将脸一扬,对何叙安说:“去给曾子龠打个电话。”何叙安退了出来,问温中熙:“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温中熙道:“顾主任急着要见您。”何叙安正愁见不着顾伯轩,此时万万没想到他会急着找自己,不喜反忧,心中突得一沉,忽然有不祥之感笼上来。
黄昏时分又下起雨来,程信之换了衣服预备出门,又进来亲兜兜:“爹地要走了,和爹地拜拜。”兜兜恋恋恋不舍:“那爹地早些回来陪兜兜玩。”静琬正要伸手去抱女儿,忽听佣人进来说:“四太太,亲家太太打电话来了。”静琬听说是母亲有电话,连忙过去接。尹太太问:“静琬,今天回家来吃饭吧,雅文表妹来了。”静琬说:“信之晚上有事情,我和兜兜回来吧。”忽又想起:“啊,兜兜晚上还有美术课。”兜兜是国画大师李决然的关门弟子,年纪虽小,但李决然执教素来严厉。尹太太也知道兜兜不能缺课,于是笑着说:“那你回来陪陪雅文吧。”她挂上电话之后,信之道:“下雨路滑,你那部小汽车总出毛病,真叫人不放心。不如坐我的车子回去吧。”静琬说:“那你呢?”信之道:“我过一会儿坐大哥的车去好了,反正大哥的车闲在家里。”
静琬换了出门的衣裳,兜兜抱着洋娃娃歪着头瞧着母亲,静琬忍不住逗她:“妈妈好看吗?”兜兜道:“好看!”甜甜一笑:“妈妈是世上最好看的妈妈。”静琬忍俊不禁,吻了吻她的额头:“乖孩子,在家里乖乖的,过会儿上课回来,妈妈奖兜兜一个故事。”兜兜最爱听故事,闻说此言,乌溜溜的大眼睛不由一亮:“那妈妈讲白雪公主的故事。”静琬满口答应了,见她发辫微松,说:“又玩得这样疯。”叫保姆取了梳子来,亲自给女儿梳了头,才拿了手袋出门。
她下楼出门,走出大门后回头一望,程信之抱着女儿站在露台上,兜兜见她回头,甜甜一笑,胖乎乎的小手在嘴上一比,然后往外一扬,飞了个飞吻,静琬的嘴角不禁浮起微笑,也对女儿比了个飞吻。司机早就将程信之的那部黑色的别克驶了出来,她上了车子,从后车窗玻璃里望去,车子已经缓缓驶动,只见兜兜的笑容越去越远,汽车转了个弯,终于不能看见那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了。唯见千丝万缕银亮雨线,沙沙的织在天地间。
何叙安颓然重重的跌坐在沙发上,顾伯轩不停的用手帕拭着额头上的汗,过了好一会儿,才问:“叙安兄,这该怎么对总司令讲?”他的声音几乎在发抖:“车上怎么会是尹小姐……怎么会是她……”
何叙安沉默良久,说:“总司令的身体刚有起色。”
顾伯轩道:“既然何主任也同意瞒下来,那么我先封锁消息。”
何叙安喟然长叹道:“先瞒过今天晚上再说,瞒不住的……明天我来对他讲……我来讲。”
顾伯轩重重松了口气,连连拱手:“叙安兄的大恩,伯轩没齿难忘。”何叙安起身道:“我先去看看总司令。”
慕容沣还没有吃晚饭,几样小菜与细粥还搁在餐桌上,何叙安脚步很轻,进来他也没有听到,他半倚半靠在软榻之上,紫檀匣上的罗钿点翠温润的摩挲着手心,他全部的心神都在那两张脆黄的纸页上。
“慕容沣尹静琬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一式两份,他的出生年月日,籍贯姓名,她的出生年月日,籍贯姓名,证婚人的名字、介绍人的名字、主婚人的名字……密密麻麻的端正小楷,写在那粉色的婚书上,她紧紧攥着那证书的一角,他微笑道:“你可要考虑好,一签字,你可就姓慕容了。”
她抬起脸来看他,他的眼里唯有一种温柔如水,凝望着她,千山万水一路走来,两个人都是千辛万苦,他等了她这样久,她也茫茫然寻了这么久,如今才知道原来是他,这一生原来是他。
她将脸埋到他怀中去,他紧紧的箍着她,就像重逢的那一刻,可是这一刻更甜蜜,更笃定。这么久,这么远,从初次相遇到如今,隔了这么久,中间那样多的人,那样多的事,他到底是等到了她。
他的声音像是梦呓一样:“静琬,你还记不记得……”她嗯了一声,他没有说下去,她也并不追问,其实与她的一切都像是在梦境,哪怕是现在明明相拥,可是因为等了太久,总觉得甜美得如同梦境一样。但这梦境如此甜蜜沉酣,哪里舍得去多想。他只觉得仿佛那一日,从城外打猎归来,她靠在他肩头睡着了。晚春的微风吹得墙上凌霄花枝影摇曳,她的发丝痒痒的拂在脸上,满襟满怀只有她的芳香。他坐在那里,四下静无声息,心中只唯恐她醒来,只愿这一刻长久些,再长久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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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剧主要讲述的是平凡善良的社报实习生关皮皮邂逅神秘深情的狐族右祭司贺兰静霆后的纠缠几生几世的爱情故事。相信许多网友都十分好奇,在这部剧中宋茜和黄景瑜之间将会有什么样的爱恨情仇,而许多没有看过小说的粉丝们都十分好奇这部网剧的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皮皮与贺兰之间只有一再错过的无奈,这能追溯到皮皮的N个前世,她的悲惨命运一直禁锢在贺兰父亲的诅咒中,每一世的她都只能在遇上贺兰后死于非命。然而生命的旅程从未结束,坎坷无数却不曾放弃的贺兰能否在这一世改变他与皮皮的宿命。

《结爱异客逢欢》小说结局,贺兰和关皮皮再次相遇

皮皮终于明白,在荒谬的故事中,荒谬的人自有她的幸福。

"黎明快要来了。今天是晴天,你可以看见太阳吗?"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沉默。然后他说:"不,我看不见,我从没看见过太阳。

她拿起他的一只手,放到自己的胸前,让他感受自己的心跳:"不用看,太阳就在这里。冰凉的手心,扑朔迷离的目光。

结爱千岁大人的初恋原著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关皮皮贺兰静霆在一起了吗

走廊传来到站的广播声。

"北京快到了。"他迷惑地凝视着她的脸,"您住在北京吗?"

"我在北京转飞机,去C市。"她有点狼狈,呼吸一下子变得很急促,"你呢?"

"真巧。"他说,"我也去那里。我们同路好吗?我可以帮你提行李。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关皮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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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你还能爱谁 正文 请君入瓮
章节字数: 更新时间:08-05-08 10:59

大街上,后有追兵,前有哨卡,又再次换了容装的二人面面相觑,怎么办?盘查得这么严,三哥已守在出琼县的唯一路口,即使易了容,她也肯定是出不了城了。可恨。他们怎么反应那么快,似乎早有准备,不过是请君入瓮罢了。

“小姐,怎么办?”田双低声问惜日。

惜日此刻也是无计可施,只有拖过一时是一时,当即吩咐田双道:“田双,你买下街边那个买菜婆婆的所有胡萝卜和菜篮子,我们当街卖菜,他们不会守住城门很久的。”

“是。”田双应道,忙按照吩咐做了。

她俩此刻打扮成农妇模样,蹲在路边卖菜,只除了那二只眼睛太过明亮之外,倒也看不出什么破绽。

就在她们无心卖菜,根本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紧张兮兮之际,有一人带着大队人马呼啦啦穿街过市,为首的那人面露焦急,心情似极为不佳,大声呼喝,手中牵着一只猎犬,猎犬沿地而闻,后面一群护卫吆喝推搡着路人,惹得大街一片怨声载道。惜日忽觉得眼皮一跳,因见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四哥傅津。

糟糕!傅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牵着的猎犬,定是来寻她的,怎么办?怎么办?

看着越来越近的猎犬,惜日急中生智,当即把旁边卖韭菜的大婶的菜篮子也买了过来,与田双一同抓了一把韭菜,在手掌中揉捏一团,黏些韭菜汁涂在袖口手腕处,剩下的韭菜全部摆在面前的菜篮子前。

那只猎犬当街嗅啊嗅,渐渐地朝着她们所在的方向走来。

惜日与田双对看一眼,目光相对时俱看到了对方的心虚和退缩。

那只猎犬嗅啊嗅地就到了她们的菜篮子旁边,在菜篮子旁嗅了又嗅就是不走,惜日与田双都已站起,双双向后退了一大步,眼神飘忽,已寻好了逃跑的方向,傅津抬头凝惑地看了她们一眼,刚要开口,就在这时,那只猎犬忽然一抬后退,“刺”的一声在菜篮子旁撒了一泡尿。。。。。。

田惜日和田双目光呆滞地看着那只猎犬,一时间似乎还反应不过来是怎么回事。

傅津看了一眼猎犬,不耐地等猎犬解决完毕,方又走向了另一方。

这一刻,惜日和田双险些虚脱过去,只觉得有些手软脚软。却又听刚走不远的傅津吩咐身后侍卫道:“给那大娘一人一两银子,算赔她们被小黑毁掉的菜。”

田双低头,方才看到菜上已经沾上了狗屎,不能卖了,暗道:这傅津似乎也不太坏嘛。。。。。

惜日看着四哥消失的方向,心下感慨,一年不见,四哥还是老样子——粗心大意。

她收回自己的心思,忽觉得不对,蓦然回首,就看到一双深邃而含怒的目光,心神大震,慌乱失措地倒退了两大步,强自稳住身形,全身却已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耳中听到田双颤抖而略带惊恐的声音:”龙。。。。龙。。。。少爷,你怎么。。。。在这里。。。。“

听到田双自报家门,田惜日彻底地垂头丧气起来,千算万算,还是逃不掉了。

果然自己是张归一的再版!

“我还是输了。”田府后院,二小姐的闺房中,传来男子伤感的声音。

“三哥。。。。。。我。。。。。。。”惜日轻唤。

他浅浅一笑,一抹哀伤稍纵即逝:“你留下那封书信,说谁先找到你,你就选择谁,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你的心是向着他的,他擅长易容术又探子扁天下,你不过是想给我一个借口,让我自己去放手。”

“我。。。。。”

他一抬手,打断了他的话,背过身去,不再看她,说道:“我曾经想不顾一切地想拥有你,但我终究还是配不上你。”他苦苦一笑,继续问道:“我只想知道,你。。。。。是否。。。。。爱过我?”

她一怔,双手紧紧抓住自己的袖口,坚定地说道:“爱过。”

他背脊一僵,似在极力压抑隐忍着什么,片刻之后,道:“足够了。”

他挑起了门帘,迈步欲出,却又在门口停步,说道:“五妹。。。。。。如果他欺负你一点,就来告诉三哥。”

门帘落下,他的背影渐渐远去,坚定而没有犹豫,始终不曾回头。

夜晚,星空下,屋顶上。

“你还不知道吧?”

“什么?”

“明路的儿子已经四个月大了。”

“什么?”

“明路这么轻易地放开你,你也不必这么伤感。明路当初为了你,狠心绝情地把所有妾侍全部赶去了别院,我倒真的很佩服他的决断,不过他的妾侍之一,有个叫如妍的,出身并不高贵,但性子倒很刚烈,明明身怀有孕却故意隐瞒不告诉明路,甚至一气之下暗中带着明路的子嗣回到了娘家一直躲着,直至生产。可终究纸包不住火,前不久我四处寻你不到,无意中探到了这个消息,高兴之下,就立刻知会了明路的娘亲。”龙茗说道这里,神色不变,就像是完全事不关己一样,一派惬意,继续说道:“这几日,老王妃已经派人去把如夫人和孩子一同接过来了,她们此刻大概在来京的路上。如今明郡王一家人得以团聚,按理说我可是功不可没,但我想,做人还是应该低调些,所以,也就没让她们知道这件事是我做的。”

惜日心思微微恍惚,如夫人?想起那个蕙质兰心的女子。。。。。。惜日喃喃道:“他们会幸福吧?”

龙茗答非所问:“你知道为什么明路会娶了那么多老婆吗?”

“为什么?”惜日问道,不是因为三哥本就风流成性吗?

龙茗答道:“自然是为了子嗣,明路家可是三代单传,子嗣对他们家族来说,一直是个很严肃的问题,如夫人如今为他生了个儿子,老王妃是不可能放手的,所有,他说他配不上你,是有道理的。”

田惜日听到此处,心情莫名沉郁了几分,忽又想到一事,眼角忍不住微微抽搐,逼视他道:“你又躲在房顶偷听我们说话了?!”

龙茗立刻闭嘴,抬起头仰望星空,道:“今晚的月亮真圆啊!”

她忍不住地咬牙切齿了一番,最终却又只能化为无奈的叹息。

良久。。。。。

“龙茗你似乎有些变了。。。。。。”她淡淡说道。

他神态清冷,似不像往年那么轻浮随意:“你离开我,我不能接受,你这个狠心的女人,竟然会忍心舍弃我!那一刻我甚至生了杀了明路的心思,为了你,我不惜暗中收集了所有人的弱点,以此威胁他们参加这场比赛。”

他继续冷声道:“你这个该死的女人,在敢离开我,我就让你亲眼看着我与天下人为敌!”

她背转身去,心虚的蔫头蔫脑。突然想起一件事,他们的弱点?又转过身来,凝惑地问道:“龙茗,我想问一问,你抓住三哥什么把柄了,让他能去参加那种比赛?”

“他?他的唯一弱点就是你,只要能引你出来,他自然愿意。”

是吗?她是他唯一的弱点吗?

“那大哥呢?”

“喜欢收集美女裸体图。”

什么?英勇神武的大哥竟然。。。。。。

“二哥呢?”微微颤抖地问道,不会也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吧。

“赌钱经常出老千。”

还有这事?

“四哥呢?”

“怕凝香。”

四哥与凝香?“他们在一起了?”

点头。

四哥终于还是被凝香收服了。

“徐翊呢?”惜日继续问。

“贪污受贿。”

徐翊竟是这种人。

“赵正齐呢?”

“喜欢收集违禁书籍。”

他还有这种爱好?

“许凡达呢?”

“怕青蛙。”

还真看不出来呀。

“我表哥呢?”

又输了。。。。。。。表哥怎么这么惨啊!。。。。。。。次次都败在龙茗手里。

“他又赌输了。”

“那你堂哥呢?”

他看了看她,似乎犹豫了一下,终究说道:“怕赐婚!”

不是吧。。。。。索阁的弱点竟然是怕赐婚。。。。。。。而不是。。。。。怕和她蹴鞠。。。。。。

“那你呢?”她继续问。

“我什么?”他反问。

“你的弱点呢?”她虚弱地问,没指望他回答。

他很不满地冷冷瞥了她一眼,她心虚得头垂得更低,却仍听到他艰难地吐出一个字来:“你。”

闻言,田惜日偷偷咧嘴一笑。

三哥终究信守诺言,为了她,担下了所有的罪责,亲自到皇上面前拒婚,皇上严厉斥了他,并因此剥去他的藩王爵位,三哥因这一年一直追查她的行踪,始终没有接受皇上所赐的封地,一直暂住京城,如今又变成郡王身份,变化并不大,说到底,皇上是手下留情了。甚至提及此事时,皇上背地里还哀婉地叹了口气,心下难免有几分怜悯明路,他们几人的事,皇上或许早就清楚了吧。

这几日,国舅爷天天与镇南王世子把酒言欢,心情极好,对田惜日也未责备,甚至私底下还有些肯定她与龙茗的暧昧关系,弄得田惜日哭笑不得。

一年了,她再次进宫参加晚宴,面对这些曾经熟悉的亭台楼阁,却有些物是人非的感觉。

当她大大方方面对众人颇含深意探究的目光,若无其事地走进来时,遇到的第一个熟人竟然是索阁。

一年未见,他变得更加成熟稳重,不过仍然很抢手,以来参加晚宴还是会接到很多女子的信笺,只见他随手拿起一封看了一眼,一抬头就看到了他。。。。。目光一沉,状似随意地丢下了手中的信笺。

她平平静静不慌不忙地含笑对他微施一礼,道:“田惜日给袭郡王请安。”

索阁眸中闪过一抹复杂神色,稍纵即逝,沉稳回道:“起吧。”

“谢袭郡王。”田惜日道。

她目光含笑,微一颔首,向后退了几步,便要离去,却听到她轻轻唤道:“你。。。。。”惜日闻声,脚步一停。

就在这时,身后一人大声接口道:“堂兄,你有收到这么多的信笺了?真是羡煞小弟了。”

是龙茗。

惜日闻声回头,与龙茗相视一笑,便自悄然退后,翩然离去。

临行前,无意中注意到被索阁丢下信笺上的署名:孟紫帆。

一年了,四哥没有多大变化,依旧是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大哥身边却多了个女子,看背影,只觉得体态丰盈,忽然想到龙茗说大哥喜欢收集美人裸图,不禁暗暗好笑;二哥神态优雅,谈笑自若;唯独三哥,静立一旁,目光清冷,神情淡漠,忽然,目光一瞥,看向了她所在的方向,她蓦地紧张起来,下意识向前迈出了一小步,却又突然停住,怔怔地退了回去。

这时,忽听到二哥纳兰大声道:“不肖五妹!见到几个哥哥也不主动上前请罪,你当日私自大胆离家出走,害得几个哥哥到处找你,为你担心,还不过来受罚!”

这一刻,田惜日听到二哥这声斥责。。。。。。心中暖意胀满,眼前渐渐起了水雾,嘴角却向上弯起,大声叫道:“大哥、二哥、三哥、四哥!”

她这几声叫的太大,也不顾后花园内,多少的王公大臣,公子小姐在场,一时,众人目光齐刷刷地凝聚在她的身上,一见是她,都面露惊讶。

她却不管也不顾,远远向几位哥哥所在方向拜倒,哽咽着道:“五妹回来了,五妹知错了!”她再也忍不住地泪流满面。

惜日尚未起身,就被一人紧紧地抱在怀中,颈端的温热,让她微微怔愣,耳边听到四哥激动的话语:“五妹,你终于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四哥,想。。。。。。。”

被四哥如此热烈地抱在怀里,惜日一时手脚僵直,面红耳赤,幸好四哥的话尚未说完就被二哥拽了开来,一甩手,丢了回去。

这时,禧恩适时说道:“五妹回来就好,快些过来见见你大嫂,你大嫂一直念叨着说要认识你,这下子我终于可以不受她日夜叨咕的折磨了!”

众人大笑。

二哥接口笑言道:“五妹,大哥让我偷偷告诉你,大嫂对你再好也千万别教会她易容术,否则大嫂哪天易容跑了,大哥他可就惨了。”

他的声音不小,在场所有人都能听到,这哪里是想要偷偷告诉。

闻言,众人再次大笑起来。

惜日亦笑,看向三哥,三哥的目光闪过一抹温柔。

晚宴上,珠帘后,惜日与一群妙龄女子坐在一起,都是她从未见过的,许是刚及笄的女子,她们小声地说着话,偶尔轻笑着,像是含苞待放的花儿一般清新可人。每人手握一把精致绸扇,少女怀春的模样。有人偶尔羞答答地偷眼望向帘外一眼,一闪而过的好奇和向往。

酒过三巡,大殿上,皇上微醉的声音隐约传来:“索阁,你的岁数也不小了,一直都不娶妻,朕看了着急,朕把孟爱卿的女儿孟紫帆赐给你如何?”

大殿一片寂静。

偏殿亦如此。

田惜日惊讶抬头,见偏殿所有女子同时望向与她同桌的一个紫衣女子,紫衣女子面色微露紧张,手中绸扇轻轻掩在唇边,似怕自己忍不住叫出声来,虽极力控制,但眉眼间却无法掩饰那份若有若无的期待。。。。。。。

突然想起来时无意中看到索阁丢弃的那封信笺。。。。。。

田惜日嘴角不受控制地弯起来,笑声险些弹出,恍惚间,竟似看到了从前的自己。

(完)

F. 小说《离歌》的大结局是什么

最后结局是两个人分开了,夏花死了,肖哲出国了
本来马卓和毒药都要结婚了,后来马卓看见毒药有女儿了,而且是晶晶的,就和毒药分手了,其实毒药的那个女儿是晶晶和她前夫生的,马卓误会毒药,加之夏花临死前希望马卓能够离开毒药,最后马卓出国了。
原章节
Chapter1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说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找她?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
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吴媚媚跑来找我,极力劝说我回北京,她说从前没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现在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没有强迫我,最后的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所以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

他从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从来没有要坚决把我赶走的意思。

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

当然另一个原因,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Chapter2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说了N遍。我就差没说自己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

他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说了句:“你睡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
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自己的这个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

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喜欢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

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
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感觉其实不错。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
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
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讲,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又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我会永远都留在他身边。当医生跟我说,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
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蹲下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
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只求轰轰烈烈,爱过无悔。
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
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
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说的是真的。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爱。
我愿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从来都不要。
Chapter5
说实话,我没有冒过险。我也没准备好要主动出击。
因为我知道,一旦不慎,将是永远的失去。我宁愿他忽视我的爱与崇拜,只当我是朋友。
必竟现在能够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无顾忌的与他谈笑,已经足够将我的心装得满满的了。我虽是贪心之人,却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间,总得从长计议。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个游戏。
我走到他身后,把步子走的很轻很轻。
我拿了一根细细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为痒而把它缩起来,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个脖子,轻轻一下就好。
“丢丢。”他轻声说,“如果无聊,你可以去上上网。”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的说,“为什么不是采采,为什么不是别的人?”
我瞪着他的脸。这张妖孽的脸上摆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捣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见,却什么都瞒不过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对着他的脸陷入昏迷之时,只听他很轻松的说了一句。
“欺负一个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说,到底神马是爱情?”他装模作样侍弄花草的时候,我问他。
他还是老样子,装没听见。
我气的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半个月后会回来,而且,她很快就要结婚了,嫁给那个姓肖的,你会不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我没看错,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秒。
“如果你再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赶出去!”下一秒他就若无其事般,沉声说,顺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
这已经够了。我吹着欢乐的口哨走开了,故意把脚步踏的很响。
Chapter6
那天我开车,去镇上买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爱吃的烧鸡。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后,是我一个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借酒浇什么愁。
仿佛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为采采没有那个力气。而我们这个鬼地方,到了晚上不会有别的人。我在迷糊间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后告诉你。”他说。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梦啊,梦到吴媚媚,还梦到那个方律师,他拿着手铐,一步一步走近我说:“我要把你关起来!关一辈子。”
我转身就跑,但怎么都跑不掉,他拿着那个大手铐,总是恶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吓得尖叫,我的叫声惊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来了他。
他进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但我把眼睛闭起来,装死。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采采说:“没事,兴许是做恶梦了。”
又说:“醒了就自己起来喝点水,别装了。”
他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么,可是他怎么好象什么都看得见?
我睁开眼,用双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发现他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月光里。
我想着那个梦,想着我可以醒来,而他将永远在黑暗里,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个姓肖的,总是在博客上晒他的幸福。就差没得意地翘起小尾巴了。
有时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痒痒。
其实我也不讨厌那个姓肖的,他长得还挺讨喜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抢走了别人的东西还沾沾自喜,这一点很不好。跟谁显摆跟谁示威呢。
我透露那个消息后,他看上去很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里。他打开了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对我说:“很多年前,在香港买的,打算跟她求婚,结果一直没送掉。你替我去送给她吧,就说是你送的结婚礼物好了。”
我打开盒子来,看到一块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表,钻石钻石亮晶晶,估计一定值不少的钱。
“我不去。”我说。
“你要是去了,回来有奖励。”他说。
“先说是什么!”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说。
“切!”除非脑残,不然不会有人认为跟一个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补充说。
我捧着那个盒子,提了一个很大胆的要求,我说:“如果我按你所说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让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让我吻你一下?”
他还是愣了一下,还是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们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这回回答的,是站在门边的采采。
晚上,我骂采采说:“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点儿都不怕。
她回答我说:“我爸只爱我妈咪。”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谁是他爸都没搞清楚就在这里乱讲。
怪只怪大人们欠孩子的太多了,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错。
Chapter8
虽然什么都是不可以,我还是决定帮他 。
我决定为了他,去把马卓带回来。
谁叫我的爱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为他赴汤蹈火呢。
谁叫我曾经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我首先听见一阵鞭炮声,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发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爱了十年,历尽艰险,每当要走到一起,总是会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对他们来说,也许这就是命运。
可是对我来说,当我15岁因为被怀疑贩毒扔进拘留所,当所有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当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脚,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放弃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头,也是她,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是她让我有勇气去想——命这种东西,还是事在人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们都不认识的样子。
所以,我不会让他们这样败给命运。
Chapter9
看到她看着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没有赌错。他们俩分明就是尘缘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飞奔,我好像忽然明白,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怕惨烈的运气、不顾往日和必将到来的伤害,还是要在一起的执迷不悟。
因为深爱,所以要在一起。不论剩下多少时间,不论与世界背道而驰,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选择离开,成全这段几度被命运拆散的爱情。
我选择放弃,只是因为——我要你们在一起。

我走了,懒的跟你们这对幸福的可耻的人道别。
今后还有山山水水磕磕绊绊,麻烦你们都自己去解决。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们也早已懂得:爱一个人,必须与他坦诚相对,将自己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统统展现在他的面前。
让可笑的自尊、面子统统见鬼去。
只要爱,不想其他。
而我,我会找到下一个,让我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END.

G. 偷脸小说结局

“方青河,上头决定不放过的并不是陈木,而是你。”当白夜说出这句话以后,方青河好似明白过来什么,他的脸色瞬间变得无比的阴沉,愤怒道:“是你动了我的枪?”

白夜沉声道:“是。”

这时。金泽打开房门走了进来,方青河立刻说道:“金泽。你来的正好,白夜他准备带陈木离开,拦住他们。”

我真佩服方青河一派胡言的本事,只可惜他这次算是栽了。

金泽没有看方青河,而是望向白夜道:“你不必这么做,把他交给国家,国家自然会制裁他。”

方青河一下子傻子,终于意识到金泽他们也已经知道他犯事儿了,他下意识的就要抓我,看来是准备劫持我做人质,好趁机开溜的。

我立刻准备反击,可谁知道我才刚动。白夜就已经扣动了扳机,一颗子弹精准的打穿方青河的太阳穴,后者猛然落地,颤了两下,便睁着眼睛一命呜呼了。

看到方青河就那么死在了我的眼前,我感觉有些恍惚,曾经深受国家重用,稳坐悬案组组长的位置,在整个市呼风唤雨的方青河,就这么死掉了?而且听金泽的意思,虽然国家准备制裁方青河,但白夜并没有那个权力。既然如此,白夜为何要这么做?他那么隐忍的人,不应该等不及要杀掉方青河吧?

白夜这时目光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说道:“我必须杀了他,这样才能对上面表明我的决心。”

我皱起眉头,问道:“什么意思?难道说上面真的想要我的命?凭什么?”嘴上说着这些,我心里还在犯嘀咕,那就是白夜杀了方青河,是为了保我的命?他是在告诉上面,他一定要我活着?他凭什么?

金泽这时无奈道:“陈木,你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了,你别忘了。你是克隆人,而国家必须得到克隆技术,如果找不到关于这个技术的记载,那么你……”

我恍然间明白过来,似笑非笑的说道:“那么我将被当做试验体?”

金泽沉默,白夜沉声道:“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我忍不住说道:“你有什么能耐保证?你以为你是谁?”

白夜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这时,他突然掏出手机。然后就拿着手机走了出去,看样子是要接一个重要的电话。他走后,金泽给我递了根烟,我瞥了他一眼,接了过去,他这才开口问道:“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我和白夜骗你的?”役帅私才。

我将陈林留给我的视频说了出来,金泽露出了然的神色,我说:“关于我和方青河的那个视频,也是白夜给你的吧?”

金泽摇摇头,说:“不是,是他的顶头上司,那个人是为了让我能在最后阶段配合和掩护白夜,才亲自来见我,并给我视频,交代白夜身份的。”

原来是大boss亲自出场啊,难怪金泽会相信,毕竟白夜的顶头上司,那就是国安局局长了,那种在新闻联播里都鲜少看到的人物,一出场自然由不得金泽不相信。

金泽这时又告诉我,国家之所以没有动方青河,是因为需要通过秘密监视他,而拔除陈林背后的那个组织,也就是曙光的余党。

原来,方青河真的是曙光放在复仇者联盟的卧底,后来他又被复仇者联盟要求去国安局卧底,而他的确有些能耐,混了那么多年,最后真的成功潜入国安局,并被委以重用。

不过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方青河在这一系列案件中的表现看起来似乎完美到天衣无缝,但在上面的人看来却是漏洞百出,而这个视频就是上面的人在秘密调查这个案件的时候找到的,恐怕方青河至死都不知道世上有这个视频。

而通过监视方青河,国家很轻易的就锁定了从精神病院出逃的陈林的藏身之处,并得知曙光还有十几个余党,这十几个余党一直都在背后帮方青河办事。将我们的存在告诉彼此,并通知大家游戏开始的,就是这群人,而决定这场游戏的果然是陈林。

后来陈林和方青河会面,陈林便要走了那十几个人,并承诺他们帮他完成重生的过程,他就把东西给他们。

这也是为何国家在知道陈林的存在,却迟迟不愿意出手的原因。只不过谁也没想到,陈林竟然戏耍了所有人,且将那个秘密彻底的带走了。

国家没有得到克隆的方法,自然震怒,方青河这个间谍哪里还能有命?至于曙光的其他人,早在白夜对决小八的时候,被隐藏在暗处的国安局的人给解决掉了,这也是为何白夜能在半小时之内就完好无损的出现在我身边的原因。

听金泽说完这些,我不由有些感慨,难怪曾经有个没有知识的老妇人不断地重复一句话,那就是不要和guo斗,因为你是斗不赢的。事实证明,任何耍心眼的小团体,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我看着金泽,说道:“你很了解这些事情嘛,我想如果单单只是知道白夜的身份的话,你应该没资格知道这些吧?”

金泽的脸色有些难看,沉声道:“是,你很聪明。我已经被国安局收编了,为国效力是我的梦想,能进入国安局,我很开心。”

老实说,如果是以前,我会真心实意的跟他说一声“恭喜”,但是现在我的心情,就跟吃了屎一样,实在是说不出“恭喜”二字。

可没想到,我没有说“恭喜”,金泽却认真的对我说道:“谢谢你,陈木。”

我不由笑了:“谢我什么?谢我给了你进入国安局的机会?那我倒是当得起这一句谢。”

金泽面色尴尬,皱眉道:“这只是一方面,还有一直以来,都谢谢你能陪在我的身边,把我当成最哈的朋友,也谢谢你到最后都选择做一个好人。”

明明很生气,但看到金泽认真的样子,我不由回忆起我们一起经历过的那些事情,终究是没有狠下心来说什么过分的话,我狠狠抽了一口烟,说道:“你什么时候这么矫情了?难道是怕我死了以后,就再也没机会说了?没关系的,以后你去我坟头上说也一样,正好我死了也不会有人祭拜,你来了,我还不至于太可怜。”

金泽微微皱眉,沉声道:“白夜说保你不死,绝对会保你不死。”

我冷冷笑着不说话,白夜则在这时推门而入,他将手机调成扩音,对我说道:“局长要找你说话。”

然后,手机里就传来一道沉稳有力的声音:“陈木,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克隆人是国际上公认的不该存在的,所以就算国家要制裁你,也是合情合理,你懂吗?”

妈的,这人一上来就这样一副大爷的口气,可真叫人不爽。不过,他的话却让我冷静了下来,我想他说的是真的,毕竟克隆人还是比较敏感的,如果有人利用克隆人干坏事那就糟糕了。

想到这,我颇为无奈的说道:“嗯,我懂。”

他说:“不过你放心,我们国家是个有温度的国家,什么都要论情况而定的,鉴于陈林已死,其他几个克隆人也都已经全部消失,而你又为国家立下了不小的功劳,且心地善良耿直,所以,国家决定不对你采取任何措施。但是有一点,你永远不能做警察。”

原本听说国家肯放过我一个小屌丝,我高兴的差点欢呼雀跃起来,但听到最后一句,我不由有些发愣。只是很快我就明白过来,国家其实还是不相信我,上面的人是怕我因为这些事情而产生仇恨心理,加上做警察会接触到很多的案件,很可能激发出我内心血腥的欲望,所以才不准我再做警察。

我看向金泽,此时他也有些意外的望着我,想必他也没想到国家会给我一个这样的决策,我想起做刑警的这段经历,心里稍稍有些遗憾和不舍,但也只是稍稍而已。

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的我,现在渴望的是自由。

我说:“好。”

“还有,你绝对不能将这段经历讲述出来,若你胆敢透露出半句,那么,你就会受到制裁。”国安局局长极其严厉的说道,这最后一句所含的杀机,隔着手机屏幕都能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

看来我想要的自由,是不切实际的,想必我这辈子都会生活在别人的监控之下吧。无奈的耸了耸肩,我说:“好……”

我难不成还有说“不可以”的资格?

就这样,局长挂断了手机,白夜和金泽的眉头都舒展开来,白夜说道:“阿木,现在你可以走了。”

“夏天呢?”我想起夏天,觉得关于我和她的故事,恐怕只有她自己能告诉我,如果见不到她,我心里难安。

“夏天……已经被招进了国安局,已经被带往京都。”白夜一边说着,一边将手探进口袋,随后从里面抽出一张纸,递给我说:“夏天留给你的。”

我忙接了过来,打开一看,原来是夏天给我写的一封信。在信中,她告诉我,她是杀手陈木一手抚养长大的,而在游戏开启之后,杀手陈木率先死掉,我顶替杀手陈木,然后代替其照顾了她一段时间,她说那段时间是她最幸福的时光,因为那时候的我很温柔,待她很好,让她几乎忘记了过去那些年,因为接受培训所受的折磨和痛苦,至于方青河,她早就当没有这个爸爸了。

夏天还说,她很想留在我的身边,但是她知道,看到她,我就会想起以前的事情,她不想看到我痛苦。

信的结尾,她说了这样一句话,她说:“大哥哥,你就是我心里的大哥哥,希望你能永远幸福,开心。”

读完这封信,我心里的最后疑问也解开了,想起夏天,这个从三四岁开始就没有童年的少女,我的心底顿时心生怜悯,也为她的选择感动。

她是为我选择了去国安局,这一点我永远都不会忘。

“现在,我可以走了吗?”我小心翼翼的将信折好,放进口袋里,对面前的两人说道。

白夜点了点头,说:“我送你回去。”

我想说不用了,但一想这荒郊野岭的,没车我估计也回不去,让我打电话叫专车,我又没那么多的钱,所以我决定沉默。

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白夜的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这笑意让我顿生不爽,但我实在没心情跟他说话,所以我把脸别过去,装作没看到他的笑容。

金泽这时问道:“陈木,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打算?我叼着烟,半眯起眼睛,说道:“暂时没什么打算,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了,那就是我的生命里不可能再出现你们两个,大家从此以后各安天涯吧。”说完我就走了出去。

原以为我心里会难受,会愤懑,可真到了这种时候,我却出奇的平静。

金泽和白夜都没有说话,也许他们已经预料到了这个结局。什么“永远把你当朋友”的话,终究只是一句拥有时效性的屁话,从今往后,再不会被提及。

上了车,金泽窝在副驾驶,白夜则开车带我们离开,至于方青河的尸体,自然会有人来回收。

我打开车窗,阴冷的风吹得我浑身一个激灵,但也让我清醒了一分,我半眯起眼睛,疲惫的靠在椅背上,喃喃道:“一切都结束了。”

这时,白夜打开电台,电台里飘出张震岳的声音:“明天我要离开,熟悉的地方和你,要分离,我眼泪就掉下去,我会牢牢记住你的脸,我会珍惜你给的思念……”

这首歌叫《再见》,歌名倒是应景,只可惜歌词却不应我的心声。

车开到了刑警大队的宿舍楼下,我知道接下来我就该整理东西离开了,我打开车门走下车,一眼也没有看身后的那两人,而当我快走进宿舍楼里时,白夜突然大声说道:“阿木,再见。”

我站在那里,良久才抬起手,冲他们挥了挥,但我没有回头,就像他们没有追出来一样。

脸上凉凉的,我不敢抬手去摸,生怕会发现自己流泪。不去摸,就当没哭吧,就当我从未经历过这一切吧,就让往事随风,都随风,随风飘走吧……

我陈木,从此以后独自一人,依然可以过的很好,不是吗?

H. 问几本小说的结局。急!!!

西风兴,秋夜长,月冷霜华凝。
两壶辛辣的烧刀子。
两只空坛子。
我和温孤长老坐在嘉莲殿的台阶上,聊了一个晚上。突然发现重火宫的长老都爱和人说故事,而且都是很多年前的破事。听了一宿,没听出点味,只觉得心里发酸。
得从二十多年开始说起。
重火宫老老宫主重某某死了,儿子重甄上台当老大。
重甄接管重火宫后,很快就得了个称号,红玉宫主。
红玉,象征尊严,热情,豪迈,爱情。
重甄一个人拥有前三种特征,这名字自然是当之无愧。
只要听过重火宫的人,就一定知道重甄。只要听过重甄名字的人,就一定知道这人是个地地道道的武痴。
重甄的一生都在盲目追求至高无上武学秘籍。
为武生,为武死。
重甄的相貌和武功已不用多说,他对人热情大方的态度才是人们赞不绝口的地方。可惜如此一个优秀的男子,已近而立之年都看不上任何女人。
薛红的出现彻底打乱了他的生活。
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一个风情万种又拥有绝世容貌的女人。
不似别的女子那样故作娇羞,绝对服从,薛红行事洒脱自如,有自己的一套原则,或者说,是有些自以为是。
江湖上的人都说,薛红是美女,更是荡妇。
与无数男人有染,却从不交出真心。
可是重甄就这么摔进去了。
没有心思习武看书,整天就只想看着她。
凭着自己在武林中的地位,把薛红弄进了重火宫,不顾别人的反对,硬把她提成了重火宫的护法之一。
薛红说,重甄宫主,你待我不薄,我愿意生孩子,可我还是会走。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
没过多久,重火宫的少宫主出世了,却没人知道他的母亲是谁。
薛红消失了。
重甄借酒消愁,痛饮了几天几夜。
从此不准任何人提及薛红二字,违者杀无赦。
重甄对武学消失的热情一夜间又重新回来了,自此发誓一定要练成重火宫的传世秘籍——《莲神九式》。
他看到秘籍的内容后,又看了看还是婴孩的重莲。
几乎与薛红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脸。
他放弃了。
决定让儿子来练这门武功。
红玉宫主重甄是一个性情中人,做事风风火火,来去匆匆。可他的儿子从小就是一副温柔的样子,既不像爹,也不像娘。
而且随着年纪的增长,重莲越是喜怒不形于色。
什么苦都能吃,什么亏都能忍。
最后,已经到达了遇到任何事都可以没有表情的程度。
所以,直到重甄死,都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做了什么事,让一个儿子面无表情地杀掉了自己的父亲。
后来重莲才知道了始作俑者的名字叫薛红。
薛红害他的父亲性情大变。
薛红害他经历了这么多原本不该发生在孩子身上的磨难。
薛红害他成为了一个不男不女,雌雄同体的怪物!
杀了薛红?
不,太便宜她了。
于是他开始计划,要让薛红生不如死。
薛红离开重火宫以后,便自立门派,住在了采莲峰。
据说薛红和副帮主林立堂有一腿。
跟踪林立堂的某一日,发现他去了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外山清水秀,风景如画,虽无繁华建筑,却美得让人心生神往。
那个村的名字叫做乱葬村。
林立堂似乎是去那里找人,却败兴而归。
林立堂走了,重莲却留下了。
因为他看到了他从没见过的画面。
水湄处,一叶小小的扁舟。
舟旁蹲着一个白衣少年,眉心缀了粒绛红色的美人痣。
少年正费力地在水中洗衣服,不时会用手背擦擦额头上的汗液。
舟上一支小草,在半空中左右摇晃。
重莲正纳闷是怎么一回事,小草就飞了出来。一只小手伸出,接住了小草。
随着舟上坐起一个少年。
少年只穿了裤子,上身赤裸。
他跳下船,悄悄跑到了白衣少年的后面。
白衣少年浑然不觉有人在其身后。
他把小草插在了白衣少年的脑袋上,然后对着耳朵大吼一声:“轩凤哥——少爷我给你扎揪揪!”
白衣少年手一抖,一下扑倒在了水中,浑身湿透。
抬起头,泪眼汪汪地看着半裸少年。
“我帮你洗衣服,你还捉弄我!”
那半裸的少年嗷的叫了一声,跟着跳下去。
“洗澡啊,洗澡~洗澡。”
跳下去以后还不断泼水在白衣少年的身上,几乎把他逼哭。
年少的日子,幸福且简单。
重莲从来没见过这么自然的笑容。
他站在一块巨石后,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们俩。
但是一想到天黑之前得赶回去练武,他没有逗留太久就离开了。
可是回去以后,满脑子都是那两个少年欢笑嬉闹的样子。
他突然觉得自己真的缺少了什么。
后来,他会经常抽空去乱葬村,即使重火宫离那里很远很远。时间长了,竟然连要找薛红报仇这码事都忘了。
他只是想去看看别的孩子是怎么度过童年的。
他很喜欢看那个顽皮少年笑。
看着他们笑,他也会跟着笑。
他与那两个少年一起长大,可是他们不知道他的存在。
直到有一日,他被重甄叫到了密室,几天几夜都没出来。
等他出来的时候,里面只剩下了重甄的尸体。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去过乱葬村。
自己是不需要幸福和童年的。
他终于明白。
可是他依然会天天想起那两个少年,那个似乎永远处于夏季的乱葬村。
不见天日却白如雪的重火宫,又似乎永远不会度过严冬。
到了男孩发育的年纪,宫里的人说要替他送上几个美女侍寝。
他拒绝了。
他选择了自己的大师兄,宇文玉磬。
天天叫进房里,却没有发生任何事。
宇文玉磬看他的神色越来越复杂,他却没有丝毫动容。
再过了几年,宇文玉磬背叛了他,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突然听说林立堂找到儿子的消息。
他又一次来到了乱葬村。
没有看到林立堂,却发现了一片凤凰竹林,还有竹林里面的小屋。隔得很远,他就听到了里面传来断断续续的呻吟声。
阳光透过竹林,直照入了小屋。
屋里两个赤裸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
那个长了美人痣的少年正压在昔日顽皮的少年身上,慢慢摇晃着自己的身躯。下面的少年用力张开双腿,抱着进入自己身体的人,发出了痛苦而欢愉的叫声。
重莲惊愕得说不出话。
然后他离开了。
回去以后他才知道,半老徐娘薛红竟然动情了。
一个可以当她儿子的少年,名叫林轩凤。
而那个他一直挂念着的少年,就是林立堂的儿子。
林立堂与薛红的儿子,林宇凰。
复仇开始了。
挑拨离间的事做尽了,找到了一些争取把林宇凰骗得团团转,悲痛欲绝的情况下,修炼了他给的秘籍,青莲花目。
林轩凤觉得杀了林立堂对不住自己喜欢的人,被薛红骗上了采莲峰。
林宇凰忘了林轩凤。
杀掉了林立堂。
林轩凤回来,顺理成章地被林宇凰拒绝。
原本准备钓的大鱼自己上钩了。
薛红死了,包括她肚子里的,林轩凤的孩子。
一件接一件,一环扣一环,全都进行得十分顺利。
可是直到最后,他才知道,从头到尾都错了。
薛红不是林宇凰的母亲。
原本杀父的经历让他已经不再介意自己杀了母亲。
他照样可以舒舒服服地过日子,可以不替林宇凰找回两件宝物,直接将他锁在重火宫里,让他成为自己的禁脔。
可是他没有。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要林宇凰知道这一切。
他一直很清醒。
很清醒地看着自己错下去。
上天眷顾他,林轩凤患肺痨死了。
可是他依然不知收手,还是让林宇凰想起了所有的事。
终于,重莲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做出这么多傻事。
只是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他练成了莲翼。
这个时候,害他寿命急剧缩短的人还捅了他一刀。
那个蠢货说要他死。
那个蠢货恨他。
我往口中灌下一口烧刀子,看着天上的繁星,痴痴地笑了一下:“温孤长老,那个在我昏迷前告诉我要去寻找宝贝的人,是你吧?”
温孤东泰点点头。
我又灌了一口酒。
“长老,他埋在哪里?带我去见他……”
温孤东泰道:“埋?我只说他自杀,可没说他死。”
手中的酒壶砰然落地。
“他的武功废了,所以也没有生命危险了。但是……哎,你还是不要看到的好。”
我不假思索地站起来,跪在了他的面前。
“让我见他,求您了。”
温孤东泰闭上眼,摇了摇头。
秋日的瑶雪池。
红莲已谢,满院落叶。
有一个人坐在莲池旁的石头上,长发及腰,乌亮如黑玉。
他就这么静静地坐着,背对着我。
那一瞬,我以为自己的眼花了。
反复揉了揉眼睛,才发现真的是他。
忽然,他转过头,对着瑶雪池的方向半侧过头:“凰儿。”
我扶着岩石的手一紧。
正准备出去,却看他站了起来。
他的面前,一棵孤零零的小树。
“凰儿,凰儿。”
他手中拿着几片薄薄的竹叶,对着那棵小树挥来挥去,“凰儿,你看,这是凤凰竹的竹叶,你最喜欢的凤凰竹。”
竹叶微微泛黄。
而他依然拿着它,在空中轻轻摇晃。
没有人回答他的话。
落叶乍开合。
庭院里一片寂寥空旷。
“凰儿,我把这个给你,你不要生我的气了,好不好?”
“下次不要装死吓我了,好不好?”
“你原谅我……好不好……”
…………
暮色凄凉。
小树在秋风中脆弱地飘摇。
从头至尾,都只有他一个人在说话。
他的眉头锁得很紧,一直盯着小树,似乎正在等待审判。
落叶卷细沙。
瑶雪池的水清且静。
澄澄人影浮。
渐渐的,细长的眸子弯了起来。
“凰儿,你原谅我了?你终于不生气了?太好了,你不生我的气了……”
他站起身,扬头眺望着苍穹。
浩茫茫的苍穹。
无边无际的苍穹。
他伸开双臂,在庭院中转了好几个圈。单薄贴身的轻衣在空中震颤,长发沓飒起舞,乌黑夹杂着雪白,缥缈虚幻,非烟非雾。
“凰儿原谅我了,凰儿,凰儿,凰儿……”
落英缤纷,残叶翻卷。
四周的景色都因为他而光鲜起来。
清脆的笑声在庭院中阵阵回荡。
这是我见过他最美的样子。
因为,他从来没有这么幸福地笑过。
他朝小树跑过去。
紫靴在地面摩擦出沙沙声响。
靴子上的羽绒舞动。
长发如云游。
他抱住了那棵小树,轻轻抚摸着树梢残败的枯叶:“凰儿,我会一辈子保护着你,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人欺负。因为,我是全天下武功最高的人。”
叶子飘落在地。
他歪着头,笑得一脸痴迷,耳朵上的银莲闪闪发亮。
朱砂和海棠牵着雪芝走了进来。
重莲立刻转过头,看了一眼雪芝,对那棵小树说:“凰儿,我们的宝贝丫头来了。芝儿,快叫二爹爹。”
雪芝细细的眉毛拧在了一起:“爹爹,芝儿想二爹爹了。”
重莲轻轻抱起雪芝。
“二爹爹就在这里。你别老欺负他。他跟你一样,都是傻小孩。”
雪芝扁了扁嘴,哭了出来。
“爹爹,跟芝儿回家,求你了。”
重莲转过头,温柔地凝视着小树:“凰儿,我们回家,好不好?”
秋风吹过。
小树的枝桠在风中轻轻摇晃。
“二爹爹还想玩,芝儿先回去吧。”
重莲吻了吻雪芝的头,把她放在地上。
脱下外套,裹住了小树。
“凰儿,天气冷,你又只穿这么点。”
雪芝抬起小小的脑袋,小手抓住了重莲的裤脚,哭丧着脸道:“爹爹,我求你了,那不是二爹爹,二爹爹早死了……”
重莲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
转过身,眼神冰冷地看着雪芝,扬起手——
啪!
雪芝白白嫩嫩的脸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
幼小的身躯重重跌在地上。
雪芝捂着自己被打得红肿的脸,不可置信地抬头看着重莲。最后眼眶一红,趴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海棠垂头走到雪芝面前,指着小树。
“芝儿,它就是二爹爹。”
朱砂捂着嘴,眼泪大颗大颗往下落,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他没有死!没有——凰儿没有死!!”
重莲跌跌撞撞地后退了一步,靴子跟撞上了小树,树叶被撞落了几片。他猛然转过头去,抱住小树心疼地说:“凰儿还在的,凰儿还在……凰儿,对不起,我弄疼你了吗……”
小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雪芝已经哭到失声。
“凰儿,你说话,你说话啊,你告诉他们,你还在……”
他用力摇晃着小树纤细的身躯。
双眼渐渐失去了神采。
*着小树,身子慢慢滑在了地上。
抱着自己的双肩,身体蜷缩起来。
颈项处的红莲黯然无光。
海棠抱起雪芝,拍了拍她身上的灰尘,道:“宫主,我们退下了。”
重莲只是呆滞地看着前方。
朱砂揉着哭红的眼,随着海棠一起走了回去。
秋风萧索。
落叶在小树与重莲周围盘旋飞舞。
重莲贴在了细细的树干上,口中似乎在念着什么东西,仔细认了半晌,才看出是两个字,凰儿。
没过多久,他突然按住自己的胸口。
身体一震,一口血吐了出来。
血顺着他的嘴角流到了领口。
又连咳了几声。
他翻过身,仰头*在树干上,眼神散涣地喘气。
一抹月色落下。
照得他脸色越发苍白。
我抓住岩石的手早已血流如注。
没过多久,他又伸手将树干抱住,闭上了眼睛。
一滴眼泪从他眼角流出。
顺着白玉般的脸,一直滚落到下巴。
我从岩石上跳了下来,朝他走过去。
每走一步,心都在疯狂地跳动。
我停在了他的面前。
伸手刮掉了他眼角的泪水,用袖子替他擦了擦嘴边的血。
重莲蓦然睁开眼睛。
一双漆黑的眼睛。
瑶雪池仿佛这一瞬间有了生命,水声潺潺。
飞舞的落叶中。
我与他静静地凝视着对方,许久许久。
“莲,我想雪芝了。”我朝他伸出了手,“一起回去……好不好?”
秋月圆如镜。
月色如水。
重莲将手放在了我的手上。
嘴唇微微颤抖。
“好。”
我拉着他站了起来。
昙花一现,蜉蝣朝生暮死,都有过最美的一刻。
人的一生相对万物的永恒来说,却也不过是弹指的一瞬。
他杀过多少人,做过多少错事,是男人或是女人,抑或是二者皆非……对我来说,早已再不重要。
事到如今,无论是仇恨还是孽报,我都愿意去背负。
愿意与他一起背负。
重莲紧紧握住我的手,似乎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
我在重莲的脸上捏了一把:“大美人,不要再做白日梦了。”
瑶雪池的出口,海棠和朱砂一人抱着一个女孩。
两个女孩的脸柔似春风,笑若花容。
不识君谁怜天下。
为谁妍月貌花容。
如今,我已拥有花容天下。
(全文完)
花容天下de ..

I. 小说《活着》最后结局怎样了

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回,产下一男婴后,答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

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9)而我只有我小说结局扩展阅读:

创作背景

从国民党统治后期以来,作者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窘迫和不幸,更是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后来,作者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作者,作者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于是就有了1992年的《活着》。

作者简介

余华,1960年4月3日出生于浙江杭州,现代作家。1983年开始写作,同年进入浙江省海盐县文化馆。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

J. 小说《落落清欢》的结局是什么啊

女主最后和贺迟在一起了。
楼主可以留下邮箱或者网络hi我~
也对我发出追问~
我可以给楼主发书~
贺迟脸上有了一点儿笑意,极温柔,一点点从面孔上扩散开来,最后所有眼角眉梢唇畔都荡漾起生动的情意来。
最后一章结局:
他开口,声音有一点儿哑,分外低沉,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落落,我等了你很久。”

乔落不知道为什么,鼻子开始发酸,整颗心都像是溢满了水,轻轻一触就能泛滥,她轻轻地点头,种种地说:“我知道。”

她深切地看着这个男人,看他宽阔的嘴角,坚毅的鼻子,浓密飞扬的眉毛,摸黑深沉的眼睛……她说“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贺迟咧开嘴笑了,露出一排大白牙,俊朗招摇的样子,乔落不自觉地也跟着笑起来,两个人就这样遥遥相对相视而笑,傻傻地笑,笑了很久。

她开口“贺迟,先道一个歉,有一件事我要先你一步了。”她的笑容温柔恳切中有一丝狡黠,贺迟挑眉看着她。

乔落收了笑,很庄重地看着他,眼里翻滚汹涌着无数的情绪,开口语气却极为平稳:“贺迟,我爱你。”

贺迟的笑容定格在脸上,呼吸都停止了。

乔落一步一步地走向他:‘贺迟,我爱你。我想这不是最近才发生的事情,请你原谅我到现在才肯承认。’贺迟猛地背过身去,三两步迈到窗边,留下一个僵直的背影,像是强自克制着什么。

乔落依旧坚定地向他走去:“我爱你,我想跟你在一起,这是我慎重考虑后做的决定。跟你在一起,从今往后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一起,即使会有困难会有坎坷,我都不怕,我有多坚强你最知道。我要牵着你的手,我要让你快乐让你幸福。无论什么都不能抢走你,就是你赶我我也不走。”

她似乎看到贺迟的肩膀抖动了下,她停下在贺迟身边一步远的地方,静静地等着他。

良久,贺迟才转过身来,依旧英俊逼人,依旧温柔深情,却是眼眶微微泛红,双眸晶莹。

乔落了悟,心里一酸,先落下泪来。她上前一步,心疼地伸手抚上他的脸颊,哑声到:“傻子。”

贺迟只是笑,笑得那么包容那么幸福,他长臂一伸,将乔落牢牢得圈在怀中,闭上眼睛用下巴轻轻摩擦她的发顶,轻声叹:“落落,落落,落落……”

(完)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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