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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歌小说结局

发布时间:2021-04-18 23:50:21

❶ 白华诗且歌且泣是什么意思

白华指纯洁的爱情。这句话就有点想BE初恋后的感慨,既想歌颂它赞叹人世还有纯粹的爱情,却不免心生悲凉。但我不确定的是,也许他泣的是HE结局,喜极而泣嘛。

❷ 最新好看的高干文,结局不要悲剧的!

《盗情》周玉
《帝王妻》
《书虫在清朝的米虫生活》
《蛊介》
《多多益善》穿越版
《歌尽桃花》
《孤芳不自赏》
《情投意荷》
《小人路过》
《流月寒星》
《当大神遇到大神》
《网游里的那点事儿》
《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
《永夜》
《微微一笑很倾城》
《怜香惜玉录》这有两个版本,穿越版和江湖版,都挺好看的
《天台上的白月光》
《香蜜沉沉烬如霜》
《彬彬来吃》
《你是我学生又怎样》
《染指你是个意外》
《别这样,人家还是学生呢》
《大约是爱》
《大爱晚成》
《嫁个有钱人》
《迷心记》
《浣熊帮帮我》
《放弃你,下辈子吧》
《船到桥头自然直》
《何须执手问年华》
《情投意荷》
《小人路过》
《网游之天上红绯》
《网游之江湖如画》
《不是不可以》
《岂有此理》
《美型恶男在我家》
《拜托你,被我骗吧!》
《扮竹子吃熊猫》
《浣熊帮帮忙》
《娶妻当娶闲》
《阳光正好》
《娘子且慢》
《当大神遇到大神》
《凤囚凰》
《挽留》
《黑的就是你》
这些都挺好看的!我都有看过,希望能帮到你!!

❸ 求文笔好的小说!结局也要好!可以虐只要结局好!不小白!!!!!!!!!

《公子无耻》:
某女神医救下被心上人推入悬崖的某公子,却不料某公子失忆后对她一见钟情,并且开始无耻没下限卖萌倒贴吃豆腐的故事……

某公子属下:“沈谷主,你……能不能先哄哄他……”
沈知离:“没兴趣。”
某公子属下:“诊费什么绝对不在话下!我们这多的就是银子!”
沈知离:“我看起来像能被银子收买的女人么?”
某公子属下:“拉拉小手一万两!”
沈知离:“……成交!”
《公子倾城》:
坑爹少女林池在从天牢越狱的过程中跑错的方向,导致跌进某个天然呆又爆武力值美貌值的公子马车里并 不幸被和谐,更不幸的是对方好像和谐上瘾了……;某公子属下耳语:"公子,挽留姑娘的时候要真诚真诚!";"真诚?";"就是说些女子喜欢听的话啊,甜言蜜语什么的,总之表现出你对她的依依不舍,一定要让她感受到你的心意啊blabla……";陌轻尘面无表情:"我喜欢你。";林池:"……";好可怕,完全没法觉得是表白啊
《宠在掌心》
内容简介
在慕乔西小姐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席烁先生眨巴眨巴着漂亮的眼睛,盯着乔西妈的肚子流口水。席老一拍桌子, 指着乔西妈的肚子,"甭管男女,这娃儿我们烁烁都要了!";结婚时,乔西约法三章,在产生爱之前。"分房睡、不花你钱、不上你床!";新婚之夜,他爬上了她的床。"分房睡又不是分床睡,你又没说我不能花你钱,上你床。";于是……;于是……;又一天,乔西小姐缺钱了,那麻烦借点吧。会还的。席先生沉思了一会儿:"抱一下五十,亲一下一百,舌吻一千……再进一步的话,我整个人都是你的。";先结婚后恋爱的故事二之宠在掌心。先结婚后恋爱的故事
《如此多骄》
本书简介
    一天,一向鲜少主动说话的他,突然开口问她:“爱是什么?深入浅出的回答。”
    呃……她想了想,不确定的回答:“好像有人说过,爱就是突然可以听懂很多情歌。”
    “谬论。”他漫不经心地睨了一眼正在忙碌的她,转头却暗自细算自己现在是有几首情歌听不懂。
    一句话简介:一个独立倔强的女人遭遇
《小姐,请问你是男的吗》 简介:这是一个由“一夜情”引发的惨案。
林沫然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走到哪里都可以碰上纪云起。
吃个喜酒会遇上,买个蛋糕也会遇上,连相亲都会撞上。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缘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所谓的“孽缘”?
纪云起如此解释:看到我脸的上伤口没,那是被她弄伤的。
我就是喜欢她的野蛮她的暴力。我长这么大,还没遇到过敢对我的脸下手的人!
林沫然斜眼:你是变态还是受虐狂!

❹ 小说《离歌》的大结局是什么

最后结局是两个人分开了,夏花死了,肖哲出国了
本来马卓和毒药都要结婚了,后来马卓看见毒药有女儿了,而且是晶晶的,就和毒药分手了,其实毒药的那个女儿是晶晶和她前夫生的,马卓误会毒药,加之夏花临死前希望马卓能够离开毒药,最后马卓出国了。
原章节
Chapter1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说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找她?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
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吴媚媚跑来找我,极力劝说我回北京,她说从前没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现在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没有强迫我,最后的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所以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

他从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从来没有要坚决把我赶走的意思。

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

当然另一个原因,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Chapter2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说了N遍。我就差没说自己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

他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说了句:“你睡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
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自己的这个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

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喜欢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

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
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感觉其实不错。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
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
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讲,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又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我会永远都留在他身边。当医生跟我说,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
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蹲下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
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只求轰轰烈烈,爱过无悔。
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
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
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说的是真的。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爱。
我愿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从来都不要。
Chapter5
说实话,我没有冒过险。我也没准备好要主动出击。
因为我知道,一旦不慎,将是永远的失去。我宁愿他忽视我的爱与崇拜,只当我是朋友。
必竟现在能够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无顾忌的与他谈笑,已经足够将我的心装得满满的了。我虽是贪心之人,却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间,总得从长计议。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个游戏。
我走到他身后,把步子走的很轻很轻。
我拿了一根细细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为痒而把它缩起来,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个脖子,轻轻一下就好。
“丢丢。”他轻声说,“如果无聊,你可以去上上网。”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的说,“为什么不是采采,为什么不是别的人?”
我瞪着他的脸。这张妖孽的脸上摆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捣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见,却什么都瞒不过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对着他的脸陷入昏迷之时,只听他很轻松的说了一句。
“欺负一个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说,到底神马是爱情?”他装模作样侍弄花草的时候,我问他。
他还是老样子,装没听见。
我气的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半个月后会回来,而且,她很快就要结婚了,嫁给那个姓肖的,你会不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我没看错,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秒。
“如果你再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赶出去!”下一秒他就若无其事般,沉声说,顺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
这已经够了。我吹着欢乐的口哨走开了,故意把脚步踏的很响。
Chapter6
那天我开车,去镇上买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爱吃的烧鸡。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后,是我一个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借酒浇什么愁。
仿佛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为采采没有那个力气。而我们这个鬼地方,到了晚上不会有别的人。我在迷糊间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后告诉你。”他说。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梦啊,梦到吴媚媚,还梦到那个方律师,他拿着手铐,一步一步走近我说:“我要把你关起来!关一辈子。”
我转身就跑,但怎么都跑不掉,他拿着那个大手铐,总是恶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吓得尖叫,我的叫声惊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来了他。
他进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但我把眼睛闭起来,装死。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采采说:“没事,兴许是做恶梦了。”
又说:“醒了就自己起来喝点水,别装了。”
他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么,可是他怎么好象什么都看得见?
我睁开眼,用双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发现他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月光里。
我想着那个梦,想着我可以醒来,而他将永远在黑暗里,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个姓肖的,总是在博客上晒他的幸福。就差没得意地翘起小尾巴了。
有时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痒痒。
其实我也不讨厌那个姓肖的,他长得还挺讨喜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抢走了别人的东西还沾沾自喜,这一点很不好。跟谁显摆跟谁示威呢。
我透露那个消息后,他看上去很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里。他打开了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对我说:“很多年前,在香港买的,打算跟她求婚,结果一直没送掉。你替我去送给她吧,就说是你送的结婚礼物好了。”
我打开盒子来,看到一块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表,钻石钻石亮晶晶,估计一定值不少的钱。
“我不去。”我说。
“你要是去了,回来有奖励。”他说。
“先说是什么!”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说。
“切!”除非脑残,不然不会有人认为跟一个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补充说。
我捧着那个盒子,提了一个很大胆的要求,我说:“如果我按你所说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让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让我吻你一下?”
他还是愣了一下,还是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们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这回回答的,是站在门边的采采。
晚上,我骂采采说:“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点儿都不怕。
她回答我说:“我爸只爱我妈咪。”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谁是他爸都没搞清楚就在这里乱讲。
怪只怪大人们欠孩子的太多了,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错。
Chapter8
虽然什么都是不可以,我还是决定帮他 。
我决定为了他,去把马卓带回来。
谁叫我的爱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为他赴汤蹈火呢。
谁叫我曾经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我首先听见一阵鞭炮声,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发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爱了十年,历尽艰险,每当要走到一起,总是会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对他们来说,也许这就是命运。
可是对我来说,当我15岁因为被怀疑贩毒扔进拘留所,当所有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当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脚,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放弃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头,也是她,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是她让我有勇气去想——命这种东西,还是事在人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们都不认识的样子。
所以,我不会让他们这样败给命运。
Chapter9
看到她看着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没有赌错。他们俩分明就是尘缘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飞奔,我好像忽然明白,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怕惨烈的运气、不顾往日和必将到来的伤害,还是要在一起的执迷不悟。
因为深爱,所以要在一起。不论剩下多少时间,不论与世界背道而驰,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选择离开,成全这段几度被命运拆散的爱情。
我选择放弃,只是因为——我要你们在一起。

我走了,懒的跟你们这对幸福的可耻的人道别。
今后还有山山水水磕磕绊绊,麻烦你们都自己去解决。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们也早已懂得:爱一个人,必须与他坦诚相对,将自己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统统展现在他的面前。
让可笑的自尊、面子统统见鬼去。
只要爱,不想其他。
而我,我会找到下一个,让我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END.

❺ 情在不能醒 毕歌 结局是什么

172章就是结局了,后面没有了。

《情在不能醒》的结局是:苏晨的孩子没有出生就死了,苏晨的眼睛看不见了,纪叙梵逼她振作起来,如果她不接受治疗就把孩子火化,让她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苏晨决定答应他治好眼睛,但她心中却不是想要治好眼睛,主要是想要带孩子的尸体离开。最后结局并没有说苏晨是否治好眼睛。只是说夜晚静静交谈,然后完结。

(5)且歌小说结局扩展阅读

①墨舞碧歌,红袖添香小说网大神级作者,新穿越小说八大代表作家之一。

2009年因为爱好写作而无意间闯进网络文学之中,胸中故事缠绵于思绪,凤舞龙腾,喷薄而出。

参考资料网络“情在不能醒”

❻ 且试天下大结局

白风黑息逍遥江湖。(《兰因璧月》中提到,二人成为武林帝王,一统江回湖十年后隐答居。)
风、丰六将尽归皇朝。任穿雨、任穿云被暗魅使者敲晕送至浅碧山。
皇朝得偿所愿一统天下,立国号“昔泽”。卒于昔泽八年。
华纯然也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给皇朝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立为太子。华氏一族迁于北荒之地。
玉无缘在丰息与皇朝苍茫山相会之后回归故里,因久罗族的血咒,命不久矣。自此玉家无后人。
凤栖梧放手,与玉无缘一同离去。玉无缘死后集成其家业。
久罗族终于正名,久微在久罗山召集久罗族人重振家族。
皇雨和秋九霜成婚,萧雪空和天下神医君品玉结为夫妻。
琅华公主当年从白国皇宫出走后与其侍女遭强盗轮X,卖入青楼,后与东陶野倾心相许,逃离青楼,死于皇雨箭下,萧雪空将两人埋在某山顶(忘了名字了)。
韩朴成年后武艺非凡,是武林有名的大侠。 (《兰因璧月》载:“武帝”韩朴自白风黑息后统领武林二十年,万年归隐雾山。)
东朝皇帝还活着,隐于浅碧山。

❼ 有谁知道《唐歌》的结局吗

公子在里面缓缓的闭上了眼睛,"晓禾,既然离去是你的选择,或许也是你最好的结果,我尊重你,只希望你一切都好,一生平安."

苏州城外,一骑车马缓缓而行,天下太平,已不再遥远.

一晃眼,几多年,故人犹在,往事依稀.

命运转折,一切安好?

--------------------------------

THEEND
这是文章的最后一段,底下的这个是全文。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5679707.html《唐歌》作者潇湘冬儿完TXT下载.txt

❽ 大家更喜欢小说圆满结局还是令人悲伤泪下的结局呢

主要不是结局 垃圾小说永远都是垃圾
不过有的时候结局会影响到全文的风格
总的来说我认为还是和文风匹配的就好
可以追求HE或者BE似乎没什么意义

❾ 悲伤时唱首歌大结局是什么啊

良沛失踪三个月之后,静凡找到她。他在马路上一群围观者中看到他的疯妻,挺着肚子即将临盆的良沛,静凡忍不住掉泪。也因为处理良沛,他延误一个重要的会议。会议的另一个主角就是赵宁。白氏企业赞助文化事业,重金礼聘赵宁担任音乐巡回大使的签约仪式。赵宁和静凡因白氏而再度碰头,但这次赵宁将目标对准葳葳。他希望人财两得,唯一的障碍就是静凡。他开始全力打击静凡,污蔑毁谤不遗余力,幸而葳葳力挺静凡。但白父要静凡做出决定,离婚或离开。离婚,他愿出钱出力安置良沛和他们的女儿。静凡断然拒绝,他选择与妻女相守。

就在赵宁以为有机可乘之际,明媚出现。她在白氏面前清楚交代她与赵宁交往的过程。赵宁如何利用良沛又伤害良沛。赵宁因酗酒而不能再演奏,他欺骗唱片公司采后制合成方式出片,他连哄带骗要她堕胎,他两次始乱终弃。赵宁还利用自己的形象勾结地产商欺骗消费者。但她的慷慨陈辞全遭赵宁一一驳斥。赵宁反控她精神异常,只是一个错乱痴狂的仰幕着。赵宁指证历历,甚至当场演奏以示功力未退。现在唯一能揭穿他假面目的只有良沛,她的话没人信,因为她是疯子。赵宁睥睨全场,心中讪笑着每一个人,并且佩服自己的高明。

就在此时,一神秘女子进入,一言不发拿出一本美国护照和结婚证书…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

❿ 第一次看了部以悲剧结尾的小说,很难受。

  1. 我不认为这是一件坏事,故没有会否痊愈之言语,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2. 感性不是坏事,至少对小说是这样的。读小说要深入探讨,如若可以,那么多问几个为什么吧,我们可以代入也可以淡出。如同神与祇一个表示天神一个表示地神而融汇为一个词汇神祇,感性阅读与理性阅读是两种不同的状态但阅读时同时存在。

  3. 我的解决方案是:当沉浸于感性阅读无可自拔时,进行小说剖析解离的练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读,去分析其字到词到句到句群(或段落)到章节间的联系与区别。这是一件痛并快乐着的事情。

  4. 另对粘贴复制一波流感到有些无力啊(不具有针对性,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剿说是可耻的,是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更是的自身心灵的践踏,你可以有复制粘贴的时间,那么为什么不进行归纳整理呢?要知道每个提问都是有侧重点的。

  5. 以上为我之拙见,望有所裨益。纯手工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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