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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口如瓶小說閱讀

發布時間:2021-04-18 21:41:34

① 誰有關於三國的小說發給我

為什麼不在網上看呢?去 起點 看看吧!超多的~

② 推薦幾本言情小說啊

介紹一些我喜歡的給你么?
紅袖添香言情小說站的。。很不錯。
《布衣皇後(全本解禁中)》文
/
彼岸繁花
「如果你成全不了我的幸福,那麼就算是親手毀了你,也好過放任我一生的痛苦……」他站在帝王高台之上,眼眸里染著血腥,對著沒入殘陽中的纖細背影呢喃,面容邪魅而死寂。
是誰讓溫潤如玉,站立在紅塵之外的他立誓:「如果這片江山可以留下你,那麼我願意與我二十幾年來的信仰為敵,即使只能得到一個守候你的機會……」
他與她,青梅竹馬,她追著他的影子跑了很多年,只是他不愛她。等她終於疲了,累了,放手了。他卻愛上了她。並且為她痴,為她狂,終究走向了毀滅……
明明,他的愛並不比別人少,為什麼無論前世還是今生,他都說不出一句:「蘇宸,我愛你。」而他,最終卻成為她心底最深最軟的一處……
鳳兮鳳兮歸故鄉,遨遊四海求其凰……
一曲帝王怒情殤,終是地久幕天長……
《鳳求凰:失寵棄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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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幽聲
《後宮孽殺:落盡梨花春又了(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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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凝煙
《紅顏劫:情迷亂世花(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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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顰兒
《莎士比亞建議你這樣愛:微笑深愛【已上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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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若潔茹
莎士比亞說,相愛過的人分手後,不可以做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也不可以做敵人,因為彼此相愛過。
可是,依然深愛著的兩個人分手之後,該如何呢?
你恨他嗎?那個承諾給你幸福的男子,曾經你以為會給你幸福的男子,忽然冷了面容,硬了心腸,說,對不起,我不愛你。
你還愛著他嗎,在你被傷害以後?
如果,再見到他,你會怎樣。
我會微笑。
微笑,深愛。
微笑,然後深愛。
《一起寫我們的結局(全本+已上市)》/
木子喵喵
【木子喵喵出版作品,《一起寫我們的結局》。這里有好多你熟悉的情節,熟悉的畫面。純凈得讓人嫉妒的青蔥歲月,就如發生在你身邊一般,「如笙」,那個曾經每個人心中都隱匿過的男子。】
大學時的她,溫柔善良;他,冷漠又敏感。她愛上他註定是一場劫數。
《九年》/
然澈
《竹馬翻譯官》/
木子喵喵

③ 小說中偵探的名字

夏洛克·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是一個具有高度科學頭腦的私家偵探,他是一位理性又博學的英國紳

士,他精通偵探業務所需的多種專長,如化學、心理學、解剖學、數學、外語(法

文、義大利文、德文、拉丁文)等等。另外也善於刀劍,既可搏擊自衛,又可擒凶

捉匪。尤其他那觀察入微的細心和善於邏輯推理的縝密頭腦,一旦發現疑雲,就全

心投入,廢寢忘食地仔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華生

心服口服,更讓讀者拍案叫絕。

福爾摩斯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腳踏實地地出現在現實生活裡面。他乘

坐大家熟悉的馬車或火車,出沒在11月倫敦的大霧之中,他住在眾所周知的旅

館里,閱讀《每日電訊報》和其他流行的報紙,與社會上各個階層的人們來往

接觸……使讀者很容易相信他是社會現實中的一員,感到真實難忘。

福爾摩斯具有高超的偵探才能,那是他不斷學習、不斷研究、不斷實踐的

結果。他專門在緊靠大英博物館的貝克街租了間房子,在那裡,他利用一切資

和機會研究有關偵探的經驗和科學,養成了善於思考的習慣,掌握了正確的思

維方法。因此,他所進行的各種偵探合乎邏輯,入情入理;他對各種案件的解

釋和判斷,頭頭是道,使人容易接受並相信。

明智小五郎

明智小五郎為江戶川亂步筆下的名偵探,

1925年一月,在《口阪殺人事件》初次登場時,

是個大約二十五歲沒有固家職業之高等遊民。研究心很強,具學者氣質。

其研究對象是「人性」,因此他對犯罪學和偵探學的造詣很深。

因這篇短篇獲得讀者的好評,同年作者繼續在短篇《心理試驗》

《黑手幫》《幽靈》《屋頂裏的散步者》等四篇起用為偵探,

確立了思考型的天才偵探形象。

1926年以後,江戶川亂步受雜志社懇請,開始大量作通俗長篇推理小說,

明智小五郎在這些作品裡變為具有打鬥能力的行動偵探。

1926年以後的明智,跟著時間成長,他創立「明智小五郎偵探事務所」,

有一個美貌聰明的女秘書,後來他與她結婚。而有一個助手小林芳雄,

小林是亂步的少年推理小說《少年偵探團》系列的少年偵探。

戰後,江戶川亂步專心於推理文學的研究,很少創作,

1955年發表解謎長篇《化人幻戲》時,明智小五郎已五十歲,不再如從前去打鬥,

回復初期的心理分析法去解謎了。

黃金時期的古典第一神探——赫丘勒.白羅

「真正的工作,總在這裏頭進行(指腦袋)。小小的灰色腦細胞,切記切記,都是靠小小的灰色腦細胞啊,我的朋友。」

赫丘勒.白羅是文學史上最傑出、最受歡迎的偵探之一,性格十分獨特,鮮明易認。他挑剔成性,毫不謙虛,足蹬名牌皮鞋,臉蓄神氣鬍子,十分特立獨行。

拜以他為主角的大量作品之賜:總共有三十四本長篇小說,五十五篇短篇故事,他成為最出名的偵探之一。

由於赫丘勒.白羅破的案子很多,他也樂於提及往事,加上臨終前調查的案件《帷幕》(一九七五)中,對他的死亡原因的記載,他的生平,比許多其他的偵探更廣為人知。

赫丘勒.白羅,就如他自已常說的,是個愛國的比利時人。十九世紀時生於斯帕附近,父母都是虔誠的天主教徒。成長的過程雖不清楚,但可以猜得出他上過大學,古典文學造詣頗佳。

這點可由他多次的引經據典上看出。從他在《赫丘勒的豐功偉績》(一九四七)的表現可知,他對同名希臘神話人物赫丘勒的相關事跡,知道得一清二楚。

成年後,他搬到布魯塞爾,為警方工作。他聰明勤奮,成效卓著,迅速擢升為警方最受敬重的成員。蘇格蘭警場的傑派警官就是這時結識的。當時兩人同在布魯塞爾調查亞伯克蘭畢偽造案。

一九○四年左右,白羅不明原因的辭了比利時警方的工作,展開了私家偵探生涯。不久即贊譽交加,聲名大震,遠達歐洲之外。

他與傑派警官在安特衛普辦亞特拉案時再次相遇。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他還結識了亞瑟.海斯汀上尉。當時兩人同時涉入在海斯汀工作的倫敦洛德公司發生的案件。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德軍入侵比利時,白羅被迫避難於英國。由於富有的艾蜜莉.英格沙普的好意,白羅同其他的比利時人才得以棲身於聖瑪莉史岱爾村的李斯衛庄。

這時白羅和海斯汀又碰面了--海斯汀在西戰線受了傷,正在此休養——兩人很快《史岱爾庄謀殺案》中有詳細敘述。

白羅和海斯汀既是好友又合作愉快,兩人遂同住於倫敦的華爾威街十四號,由海斯汀擔任白羅的助理兼司記。

過了幾年,辦完《高爾夫球場的疑雲》中所描述的案件後,海斯汀與露西.都文結婚,去了阿根庭。此後,海斯汀只是偶而回來,幫他的朋友辦些重大案件,例如對付人號稱四魔頭的國際犯罪組織那件案子。

白羅案子辦得煩了後,退休去鄉下種菜。他定居於金亞伯的拉其區,與鄰居相處十分融洽,特別是詹姆士.謝普醫生,他的姐妹卡洛琳,和羅傑.艾克克洛伊。

白羅雖自稱退休,免不了的還是要用到他的偵探才能。後來羅傑.艾克洛伊被謀害,便是由他破了這件極駭人的案件,將兇手繩之於法。

之後,這比利時人認清了自已並不喜歡退休生活,於是搬回倫敦,重操舊業。新住所位於懷海芬大廈--因為建物格局方正,比例對稱。(正確的住址有點疑問,因為在有些案件裏——像是《鴿群裏的貓》,說是懷浩斯大廈二十八號。)

還僱用了曾為帕克.潘先生工作過、同樣削瘦的秘書費莉西.李蒙小姐管文書,還有冷靜忠心的貼身僕人喬治照顧其生活起居。

喬治一直照顧他到逝世為止。白羅的電話號碼是催法加區八一三七號,他是用歐克諾先生的化名租房子。

接下來的十年,白羅以世界級首席名探的身份,在歐洲各地及中東地區辦案,備受皇族及頂級社交圈的關愛。

由於他來自比利時,再怎麼說還是個外國人,因此能擺脫英國社交界交相牽扯的傳統包袱,觀察得不偏不倚。

他與亞瑟.海斯汀隊長和亞瑞妮.奧莉薇夫人的交情,更有利於伸展他的社交觸角。就如吉利安.吉在《阿嘉莎.克莉絲蒂:她與她的偵探小說》中所說的,「單看海斯汀隊長的姓氏和官階,也知道他的家世良好;而亞瑞妮.奧莉薇雖然害羞,但總認識一些該認識的人。

藉助於這兩位友人,白羅得以登堂入室,進出如史岱爾豪宅區之類的場所,在閑談中讓那些上流社會的嫌犯自露馬腳。」

白羅後來有些案子是亞瑞妮.奧莉薇女士協辦的。她既是益友又是良伴,還與他一個鼻孔出氣的瞧不起現代社會生活(一九六○年代)。有關白羅對現代文化的嚴重感冒,在《第三個女孩》中,寫得很清楚。白羅越辦案越覺得與現實世界脫節,孤立感日重,這在辦最後一案《帷幕》時候,達到最高潮。

這位一向虛榮的老偵探,堅持染他日漸稀少的頭發,並穿他最愛的過時老式服裝。海斯汀在《帷幕》中,最後一次到兩人首次合作破案的史岱爾庄拜訪老友的時候,沮喪的發現患了關節炎的白羅,凄慘兮兮的只能靠輪椅代步:「我還可以自已吃東西,但是其他的方面就得被當成嬰孩來照顧。」

然而,縱使是快死了,白羅還是偵破了最後一案,推開延命的葯丸,與老友道別:
「再見了,親愛的朋友。我已把強心注射劑從床邊移開了。我寧可把自已交到全能的上帝(法文)手中。但願他的懲罰,或憐憫,迅速來到!」
「我們不能再一同追捕逃犯了,我的朋友。那第一次……和這最後一次,都是在這裏辦的。
「真是美好的時光。」
「是的,確是美好的時光。」
赫丘勒.白羅的死訊發布在一九七五年八月六日的《紐約時報》上。標題報導道:

赫丘勒.白羅,比利時籍名探,逝世了。

蛋頭型、八字鬍的白羅

赫丘勒.白羅廣為人知的形像是當初海斯汀隊長在《史岱爾庄謀殺案》所樹立的:「白羅的外貌十分特殊,身高不及五呎四寸,但是擁有極高貴的情操。他的頭形仿若雞蛋,總是傾向一側。上唇留著筆直工整的八字鬍。全身上下保持得一塵不染。我相信,如果可以選擇,他寧可讓身子挨顆子彈,也不願衣服沾到臟灰。」

不但過份講究整潔,白羅還堅持要穿名牌皮鞋,甚至在應該穿上別種鞋類的鄉間也一樣。因此有幾次當他被迫長途跋涉的時候,他的皮鞋為他帶來很大的痛苦。

他還總是穿套剪裁絕佳的條紋西裝加背心,帶著個祖傳的「蕪菁面的大蓋表」。由於他從不運動--甚至連查案方法也盡量避免勞動尊體-所以體力不佳,寧可保留所有的精力給「小小的灰色腦細胞」。

白羅似乎蠻以他奇特的外表為樂的。對所有的諷刺嘲笑、橫眉相對、他都暗笑於心,還說這些笑話「提供了未來許多冬季的娛樂。」他對自已的外表倒也實話實說。

在《鴿群裏的貓》中,他「准備推翻女校長(在這裏是可敬可畏的布思德小姐)對穿老式尖鞋、蓄大鬍子的老外可能懷有的狹隘偏見。」他可是赫丘勒.白羅,世人接受他,必須照單全收,包括他一切的堂皇外表。

秩序至上的專業

「秩序」對白羅來說就是一切。他的世界和專業,就是依秩序和方法而建立的。因此,他對他日常的工作和活動都有周全的組織和計劃。他選擇住在懷海芬(或懷浩斯)大廈,完全是因為喜歡它對稱的格局。他的衣服一定得打理得整潔美觀。還有,他僱用李蒙小姐,因為她效率佳,而且削瘦合度。

當諸事不能盡如人意的時候,白羅就極為不快。在〈阿卡丹之鹿〉這篇短篇小說中,白羅可惱了,因為他的美沙羅格拉茲牌名貴轎車,「機械表現不如預期完美。年輕的高薪司機未能修好它。」

當有人建議他租輛車繼續前進時,他嚇壞了。「他的拉丁人式的節儉被冒犯了。租車?他已經有車了,而且還是名貴的車呢。」

不可否認的,白羅的過份注重外表和整潔是一種可笑的虛榮心。他親口對《萬聖節前夜的謀殺案》中的史賓司探長承認,他年紀雖大卻沒有灰頭發,是因為「我用染發水細心照顧。」

他在《艷陽下的謀殺案》中,下榻於迪逢海岸的喬利羅傑旅館時,堅持頭戴巴拿馬帽,身穿一塵不染的白西裝,只擔心天氣熱得鬍子垂下來,或染發劑流到領子上。

白羅濫用英語的惡習也令人印象深刻。他把法文混在日常英語中用,《史岱爾庄謀殺案》中,他就大聲的說,「這兒有,一張桌子!(法文)---啊,我的朋友,住大房子不見得舒服。」

他的句法也怪,而且常以父執身份對人說話。例如他一定要某些人,通常是年輕女姓,叫他「白羅老爹」(Papa Poirot),並常稱呼他的工作夥伴為「mom ami」(我的朋友,法文)。更過份的是,他毫不謙虛,惡名遠播,他不僅不以為意,還拿來與朋友開玩笑。

廣受愛戴的好人緣

白羅受到許多階層及職業人士的愛戴。幾十年辦案下來,他與蘇格蘭警場及當地警官的交情十分深厚。他自已曾是警察,又認識像詹姆士.傑派警官及貝透探長等警官,警方樂於配合他,讓他即時出入犯罪現場。他們對瑪波小姐可就沒那麼熱誠了。

白羅當然也有敵人,例如《ABC謀殺案》裏的克羅探長,和《高爾夫球場的疑雲》裏的巴黎保安局的吉赫。然而,他的績效不言自明,這些敵人也在他一長串的成功之下一一消失了。

白羅既與權貴交往,因此經常出入最高級的餐廳旅館(他的東方快車之旅可以證明),周旋於皇族巨富之間。由於他為上流社會辦案無數,而且守口如瓶,所以他們連最敏感的問題也敢托負他,例如在《首相綁架案》中拯救麥克亞當首相,或在《藍色特快上的秘密》中偵辦路絲.凱特林謀殺案及找回火心紅寶等等。

他還與超級富豪沙他那先生,亨利.安卡特爵士,艾吉威勛爵,及賽門.李往來密切,並偵破了他們罪有應得的謀殺案。

白羅朋友不多。他與喬治(他與他絕不是泛泛之交),李蒙小姐(她只把他看成老闆而已),和偵探哥比先生(白羅有時用他當轉包商)都熟,但他們都不能算是朋友。他與強尼.來思上校,背透探長和傑派探長認識很久,也相處愉快,但他們也不算摯友。稱得上是真正的朋友的只有三個人。

亞瑞妮.奧莉薇夫人算是其中一個。白羅很喜歡她,是他破了不少案的好搭檔,兩人無論是年紀或看法都十分接近。海斯汀上尉與他更為要好。終白羅一生,他都對他忠心耿耿,熱心記錄他的生平要事。最後一個是薇拉.羅莎可芙女伯爵,是他唯一傾心的女性。

運用灰色腦細胞

不但白羅的私生活操控於秩序與方法,就連他的偵探生涯也是。對他來說,秩序就是一切。就如海斯汀隊長在《高爾夫球場的疑雲》中寫的,「『秩序』與『方法』 就是他的上帝 。

他有點不屑依賴於某些具體找出的線索,比如足印或煙灰等等,總是說單靠線索本身破不了案。他會敲敲他的蛋形頭,洋洋自得,很滿意的說:「真正的工作,總在這裏頭進行。小小的灰色腦細胞,切記切記,都是靠小小的灰色腦細胞啊,我的朋友。」

白羅堅決反對用歇洛克.福爾摩斯等其他名探的那種辦案方法,他們精力充沛,細心檢查指紋、鞋印、掉落的煙灰,或是折斷的樹枝。

這些東西只在白羅模擬犯罪現場的時候有用,但無助於揪出罪犯。反之,搜證之後,白羅就坐在舒服的椅子上運轉他的「小小灰色腦細胞」。

他雖曾被誤認為懶散消極,事實上白羅的方法跟其他爬在地板上搜證的方式一樣積極。他的精力在腦內,在心頭。

有幾個白氏辦案風格成果輝煌的絕好例子。最出名的如,在東方快車上追查殺害瑞切特的兇手時,加來車廂裏的證據顯示,幾乎廂內每個人看來都有罪。白羅以此線索為基礎,集中精力,仔細盤問車上乘客,最後做出精采而正確的結論。在《五隻小豬》裏,白羅偵破了十六年前發生的神秘兇殺案。在幾乎沒有線索的情況下,白羅單憑徹察不同證人的證詞就破了案。他的推論完全合乎邏輯。

白羅最輝煌的戰績就是在《首相綁架案》中救回大衛.麥克亞當首相那一回。他問道:「好偵探一定得行動嗎?他非得精力充沛,忙進忙出,搜集掉落的火柴,煙蒂,疲於奔命在塵土飛揚的路上,透過玻璃尋找輪胎的痕跡嗎?」 白羅才不幹呢。他在旅館裏坐了五個小時,「一動也不動,只像貓一樣的眨著眼,只見綠眼閃爍,越眨越綠。」結果獲得了全盤的勝利。

還是有人不相信他的能力。為了證明他的方法神效,白羅與傑派探長打賭,說他能不出門就破了「達文海先生失蹤案」。他請海斯汀跑腿,正確的推斷出實情,贏了賭注。

白羅可不是全然不能,或不願行動。就像福爾摩斯辦案不但詳查線索,也得深思良久一樣,白羅也會鼓起力氣去追捕罪犯。他對付「四魔頭」的國際犯罪組織就是高招,就令人激賞。他在〈黑咖啡〉中也曾巧妙設陷,捉了一名殺人犯。

在〈艾利曼山的野豬〉裏,他也英勇的親自逮捕了一干殺人犯。白羅想像力豐富,能屈能伸,比他追捕的謀殺犯還更有決心。

阿嘉莎.克莉絲蒂的天才,在她一九二○年出版第一本小說《史岱爾庄謀殺案》中創造出赫丘勒.白羅一角時,就可見端倪。

她當年二十五歲,著手開始寫一本希望是偵探的小說。

不久,即開始了活化筆下偵探的要務。她熟讀福爾摩斯故事,想要有個同樣難忘的人物:

「我決定他是比利時籍偵探。他可以慢慢跟著角色成長。他該是個探長,如此才有相當豐富的犯罪知識。他性格一絲不荀,非常整潔——一個整潔的小個子男人。我可以想見他是個整潔的小個子男人,老是在整理東西……他還得有個堂皇的名字,就像歇洛克.福爾摩斯那家子一樣……赫丘勒斯!好名字。但他的姓氏就比較不好想了。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選白羅這個字,白羅與赫丘勒斯並不合適,而赫丘勒……赫丘勒.白羅,不錯,我決定了就是這個名字。謝天謝地。」

這個退休的警官角色於焉誕生。接下來的半個世紀,除了後面增加的一些小改變,例如嗜好種菜,開華車兜風,偏好現代藝術品等之外,他可說是一成不變。

然而,克莉絲蒂卻有點後悔。她說白羅開始出現時已太老了,她在《高爾夫球場的疑雲》後才發現:「我現在才明白赫丘勒.白羅開始出現時就這麼老是多可怕的錯誤……我早該在寫完第三、四本小說後就放棄用他,從頭開始寫一個年輕許多的角色。」

但是讀者喜愛白羅,克莉絲蒂下不了手除掉這比利時人。終其一生,她都擺脫不了這個難纏的偵探。

經年累月下來,她受夠了,不但加了亞瑞妮.奧莉薇女士這個角色來幫場,甚至還訴諸文字,表達她對白羅的無力感。

她藉奧莉薇女士評論她筆下人物史文.哈傑生偵探的話(奧莉薇女士是個作家),來影射白羅:「哪天真讓我遇見那個吃素的芬蘭瘦皮猴的話,我會做了他,比我以前發明過的謀殺手法都要狠……讀者們總說他們是多麼愛我這個可怕的偵探史文.哈傑生。他們知道我有多恨他嗎!但是我的出版商總說不可以這麼說。」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寫了詳訴白羅死前慘況的《帷幕》後,也許克莉絲蒂的白羅心結終於得到一些舒解。

她把故事的手稿(還包括《睡死》,《瑪波小姐探案》)鎖在銀行保險箱,放了有三十年之久。這其間,以白羅為主角出版的書種,就超過所有其他偵探(包括瑪波小姐),成為她筆下最受歡迎的偵探。

赫丘勒.白羅的故事改編為電影、舞台劇、電視劇後,變得更受歡迎了。他是克莉絲蒂筆下人物第一個搬上舞台劇演出的,那是一九二八年的〈不在場證明〉。

此劇改編自《羅傑.艾克洛伊》謀殺案,由查理.拉夫頓領銜主演。三年後,〈不在場證明〉改編為電影,由奧斯丁.崔佛(減去鬍子)主演因,此白羅又開了先例,成了克莉絲蒂筆下第一個躍上銀幕的人物。

四十三年後,改編克莉絲蒂小說最成功的電影〈東方快車謀殺案〉,獲得六項奧斯卡金像獎的提名(一九七五,其中英格麗‧褒曼獲得最佳女配角)、英國影藝學院的十項提名(獲得電影配樂獎及最佳男、女配角獎),以及美國推理作家協會愛倫坡獎的「最佳改編電影獎」,大為叫座。觀眾對飾演白羅的亞伯特.費尼的精采表演,尤其念念不忘。

〈東方快車謀殺案〉上映之後,掀起了一陣白羅懷舊熱潮,此後不斷有新編的白羅電影上映。

在這個新世紀的開頭,白羅在電視上仍然吃香。這部倫敦周末電視台製作的白羅系列,由大衛.沙雀主演。他是最佳的白羅演員,比前輩演員如崔佛、費尼、拉夫頓和烏斯底諾夫等人更勝一籌。

④ 林白的《過程》出自她的哪本書

出自林白的《林白文集》里。

《過程》這是一首完全使用白描的純粹賦體詩,語言干凈洗練,斷句渾然天成。而且整首詩到處彌漫著象徵主義所特有的模糊性、不確定性和詞語的變化無常—— 一種難以言表的復雜況味。作為整體象徵,其象徵寓意極為透亮;然而其象徵寓意同時又是極度發散的,讀者可以從中做出極為自由的詮釋和聯想。

林白的《過程》「意伏象外,隨所致而與俱流。雖令尋墨者(用志、意義、理性思維等去知解的人)不測其緒。……惟有定質,故可無定文。」(王夫之)這里所說的質,其實就是體,體是活的,志是一種從知識得來的死東西,被詩歌的活體所激活,才出現所謂「詩無達詁」、「一千個哈姆雷特」。是故在我看來,是否可以正讀、正解乃區別一首詩優劣高下的重要指標,好詩永遠只產生「誤讀」,因為它是多歧義的、模糊的、若即若離的,所謂「言有盡而意無窮」即指此。

拓展資料:

林白(1958—),女,原名林白薇。原籍廣西博白,生於廣西北流市。曾插隊兩年,此期間當過民辦教師,1982年畢業於武漢大學圖書館學系。

曾在圖書館、電影廠工作,現在北京定居。起先創作詩歌,後從事小說寫作,1982年畢業於武漢大學,先後從事電影、圖書、新聞等行業。19歲開始寫詩。有長篇小說《一個人的戰爭》《說吧,房間》《萬物花開》等多部,有《林白文集》四卷,部分作品被譯成六種文字在國外發表出版。

現為武漢文學院專業作家,居北京、武漢兩地。長篇小說《萬物花開》被列入2003年中國小說排行榜(中國小說學會),入圍第二屆華語文學傳媒大學年度小說家獎。2003年中國書情報告(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為《中華讀書報》推薦2003年值得閱讀的純文學作品。此外有長篇《說吧,房間》、《守望空心歲月》、《玻璃蟲》、《枕黃記》等大量作品問世,有《林白文集》四卷出版。

參考資料:網路_林白

⑤ 紅岩中敵人折磨江姐的是哪一章

紅岩中敵人折磨江姐的是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主要內容:

江姐來到華為的家裡和幾個同志,交換情況。甫志高突然找到了江姐,讓江姐檢查秘密送來的一批軍火,騙說余新江病了,剛剛江姐已經聽華為說余新江被捕,甫志高的陰謀已被江姐看穿,但是已經來不及了,門口有幾位便衣特務。

雙槍老太婆和華為去找江姐,路上有些累九找了家店去吃飯,老太婆發現了假扮警察的特務,在前一晚,江姐被壓到重慶。

江姐被抓緊渣滓洞,特務對江姐實行酷刑,但江姐沒有屈服,說一句話。當江姐暈了時,特務就會往她身上潑水。又有人唱起了囚歌。劉思揚作詩,女牢房的人輪流照顧江姐,江姐醒了。全監獄的人給江姐作詩。

(5)守口如瓶小說閱讀擴展閱讀

江姐是《紅岩》中比較豐滿的藝術典型。作為一個地下工作者,她有著豐富的經驗和高度的警惕。在重慶的朝陽碼頭,她看到甫志高穿著西裝給她掮行李,當即識破了甫志高好表現的心理,表現了她高度的黨性。

在赴華鎣山的途中,她看到了掛在城頭上的丈夫的頭顱,悲痛欲絕,但她以堅強的革命意志和非凡的毅力剋制自己的感情,並化悲痛為力量,勇敢地擔負起丈夫未競的事業。作為一個堅定的共產主義戰士,她視死如歸,寧折不彎。

面對敵人慘無人道的酷刑,她忍受百般折磨,對黨的秘密守口如瓶。行將就義,她神態平靜,舉止從容,梳理頭發,整理衣衫,吻別「監獄之花」,始終帶著勝利的笑容。

「如果需要為共產主義理想而犧牲,我們每個人,都應該,也可以做到臉不變色,心不跳」,這一席話,充分展示了江姐作為共產主義戰士的生死觀。

《紅岩》反映的是全國解放前夕光明與黑暗之間展開的一場生死較量。1948年,中國革命已經進入關鍵的轉折期,勝利即將到來。然而,在國民黨統治下的重慶正處在黎明到來之前最黑暗的時刻,在這樣黑暗的時刻,山城重慶正在進行著殘酷的斗爭。

小說圍繞著三條線索來展開對斗爭的描寫:「人間地獄」——中美合作所里革命者與反動派之間的生死較量;地下黨所領導的城市運動;華鎣山革命根據地的武裝斗爭和農民運動。

這三條線索交織成一個整體,最終匯集到獄中斗爭這條主線索上。作者集中描寫了「重慶中美合作所集中營」的敵我斗爭,生動地表現了革命者為迎接全國的解放。

徹底挫敗敵人的垂死掙扎而進行的殊死斗爭,真實再現了全國解放前夕光明與黑暗進行最後決戰的艱巨性,揭露了敵人垂死掙扎的極極端兇殘和色厲內荏的本質,歌頌了革命志士為真理而斗爭的堅強意志和大無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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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小莉和艾剛沒有想到彼此會在海德集團的總裁辦公室里碰到面,因為丁雅雅的關系,他們對彼此都有點印象。
生怕自己的身份會曝光,更為了要知己知彼,她特別找了個借口溜出丁海德的辦公室,她必須和艾剛聊一下,為公為私,她都要徹底的弄清楚艾剛對她而言到底是敵是友。
見到毛小莉「登門造訪」,艾剛馬上從辦公椅里起身,他也很想知道毛小莉和丁雅雅是什麼關系,她又為什麼會成為丁海德的特助,其實丁海德根本就不需要什麼特別助理。
「毛小姐。」他客氣的道。
「如果你不叫我毛小姐,我就不叫你艾副總裁,我們何不就以毛小莉和艾剛來相互稱呼?」毛小莉習慣直來直往,不浪費時間。
「毛小莉。」他很上道的說。
「艾剛。」
「真巧,是不是?」他很友善。
這真的是巧合,就像她絕沒想到雅雅居然會認識海德集團的副總裁,還能守口如瓶,而她更料不到艾剛會和雅雅有牽扯,因為就那天的情形看來,他們之間的關系並不單純。
「艾剛,你和雅雅是怎……

⑦ 急需有關名人刻苦讀書的故事

魯迅嚼辣椒驅寒
魯迅先生從小認真學習。少年時,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第一學期成績優異,學校獎給他一枚金質獎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樓街頭賣掉,然後買了幾本書,又買了一串紅辣椒。每當晚上寒冷時,夜讀難耐,他便摘下一顆辣椒,放在嘴裡嚼著,直辣得額頭冒汗。他就用這種辦法驅寒堅持讀書。由於苦讀書,後來終於成為我國著名的文學家。
是當國王還是讀書?
著名歷史學家麥考萊曾給一個小女孩寫信說,如果有人要我當最偉大的國王,一輩子住在宮殿里,有花園、佳餚、美酒、大馬車、華麗的衣服和成百的僕人,條件是不允許我讀書,那麼我決不當國王。
我寧願做一個窮人,住在藏書很多的閣樓里,也不願當一個不能讀書的國王。
王亞南睡三腳床
王亞南小時候胸有大志,酷愛讀書。
他在讀中學時,為了爭取更多的時間讀書,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條腳鋸短半尺,成為三腳床。每天讀到深夜,疲勞時上床去睡一覺後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腳方向傾斜過去,他一下子被驚醒過來,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讀。天天如此,從未間斷。結果他年年都取得優異的成績,被譽為班內的「三傑」之一。
他由於少年時勤奮刻苦讀書,後來,終於成為我國傑出的經濟學家
②名人讀書法
恩格斯的讀書法
恩格斯的讀書方法之一是重視讀原著,一般不輕易使用第二手、第三手材料。
1884年8月6日,德國社會民主黨人格奧爾格·享利希·福爾馬爾給恩格斯寫了一封,說有一位女士對社會主義感興趣並打算研究社會科學,但不知進哪一所高等學校才。恩格斯復信道,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因為大學里每一門科學尤其是經濟學被糟蹋得很厲害,關鍵是要自學,並掌握有效的自學方法。
恩格斯在信中說:「從真正古典的書籍學起,而不是從那些最要不得的德國經濟學簡述讀物或這些讀物的作者的講稿學起。」「最主要的是,認真學習從重農學派到斯密和李嘉圖及其他學派的古典經濟學,還有空想社會主義聖西門、傅立葉和歐文的著作,以及馬克思著作,同時要不斷的努力得出自己的見解。」也就是說,要系統地讀原著,因為「研究原著本身,不會讓一些簡述讀物和別的第二手資料引入迷途。」
從其閱讀過的書目來看,他雖然也讀過大量的通俗小冊子,報刊等,但花功夫最大,讀得最多的還是那些經典原著。他認為,系統讀原著是從事研究的一種正確的讀書方法。這樣,可以了解一個理論的產生、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不僅可以全面系統地掌握基本原理,而且可以掌握其發展過程,了解這一理論的全貌。
傑克·倫敦的「餓狼式」讀書法
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經過苦難磨練,十分珍視讀書機會。他遇到一本書時,不是用小巧橇子偷偷撬開它的鎖,然後盜取點滴內容,而是像一頭餓狼,把牙齒沒進書的咽喉,凶暴的吮盡它的血,吞掉它的肉,咬碎它的骨頭!直到那本書的所有纖維和筋肉成為他的一部分。
楊振寧的「滲透」讀書法
楊振寧教授認為:既然知識是互相滲透和擴展的,掌握知識的方法也應該與此相適應。
當我們專心學習一門課程或潛心鑽研一個課題時,如果有意識地把智慧的觸角伸向鄰近的知識領域,必然別有一番意境。在那些熟悉的知識鏈條中的一環,則很有可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新發現。
對於那些相關專業的書籍,如果時間和精力允許,不妨拿來讀一讀,暫弄不懂也沒關系,一些有價值的啟示,也許正產生於半通之中。採用滲透性學習方法,會使我們的視野開闊,思路活躍,大力提高學習的效率。
毛姆的「樂趣」讀書法
英國作家毛姆提出「為樂趣而讀書」的主張,他說:「我也不勸你一定要讀完一本再讀一本。就我自己而言,我發覺同時讀五、六本書反而更合理。因為,我們無法每一天都有保持不變的心情,而且,即使在一天之內也不見得會對一本書具有同樣的熱情。」
愛因斯坦的「總、分、合」三步讀書法
所謂總,就是先對全書形成總體印象。在瀏覽前言、後記、編後等總述性東西的基礎上,認真地閱讀目錄,概括了解全書的結構、體系、線索內容和要點等。
所謂分,就是在「總」體了解基礎上,逐頁卻不是逐字地掠讀全文。在掠讀中,要特別注意書中的重點、要點以及與自己需要密切相關的內容。
所謂合,就是在掠讀全書後,把已經獲得的印象條理化、系統化,使觀點與材料有機結合。經過認真思考、綜合,弄清全書的內在聯系,以達到總結、深化、提高的目的。
余秋雨的「畏友」讀書法
散文家余秋雨提出:「應該著力尋找高於自己的『畏友』,使閱讀成為一種既親切又需花費不少腦力的進取性活動。盡量減少與自己已有水平基本相同的閱讀層面,樂於接受好書對自己的塑造。我們的書架里可能有各種不同等級的書,適於選作精讀對象的,不應是那些我們可以俯視、平視的書,而應該是我們需要仰視的書。」

⑧ 找一本非常好看的言情小說

你的眼神很冷漠

⑨ 《社戲》魯迅寫的!閱讀題目!

關於社戲演出的內容,小說中是這樣記述的:首先是「一個黑的長鬍子的背上插著四張旗,捏著長槍,和一群赤膊的人正打仗」,幾個赤膊的人翻了一陣筋斗,都進去了,「接著走出一個小旦來,咿咿呀呀的唱」,然後是「一個紅衫的小丑被綁在台柱子上,給一個花白鬍子的用馬鞭打起來了」,最後是老旦出台慢慢地唱。這究竟是一出什麼戲呢?據徐淦《魯迅和紹興戲》一文考證,這是紹興戲《游園吊打》。該戲敘述的是唐朝宰相盧杞陷害忠良,縱子作惡,終於被懲的故事。盧杞的兒子(劇中稱為惡少)帶了幫閑家丁到忠良朱文光家搶親,被朱文光抓住打了一頓,直到寫了服辯(悔過書)方才罷休。服辯詞雲:惡少——搶姣姣;家丁——惹禍苗;惡少——下遭再來搶姣姣;家丁——變豬變狗變阿貓。小說中被綁在台柱上的紅衫小丑就是盧杞的兒子,那個花白鬍子的就是忠良朱文光。
另據周作人回憶,小說中所寫的社戲的內容,「是紹興戲中精彩內容之一」,「幫閑引了公子去搶姣姣,結果吊打了寫服辯了事,……看過的人都不能忘記,……雖然他不曾說出是什麼戲文來」。這段回憶,與《游園吊打》的情節也是完全吻合的。
二、人生經驗通感——從《社戲》和《朝花夕拾》談起(范伯群、曾華鵬)
(一)
「真的,一直到現在,我實在再沒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戲了。」魯迅的名篇《社戲》的結末一句,不知勾起了多少讀者的神思遐想。為什麼我們會受作品中的這種悵然若失的情愫的強烈感染呢?因為這結末一句話伸出她的纖巧的手指撥動了我們的心弦,使我們聯想起自己永遠失落了的童年,從而攪動我們心靈深層的積淀,引起「心弦的共振」。人人都會用自己的人生經驗去補充和生發這種「失落感」,並且會賦予這種一去不返的失落感以「美質」。
假設將《社戲》的結末一句話刪去,我想作品的感染力就大為遜色。如果我們深究一下這句話為什麼會有如此感人肺腑的「魅力」,那麼其奧秘就在於:魯迅用這句話激起了讀者的「人生經驗通感」。「她」能點燃我們追憶童年的情感之火,而且人人都具備這種「通感」的燃點。
童年——對每個成人來說,都永遠無法重現地消逝了。每每憶及,總會有一種惆悵的失落感,而人們對永遠失落和不可重復的歲月總會去追尋出它的美感來,再用感情鍍上金色的光澤。即使是憂患的童年,也會因時距而尋覓出憂患餘生中的「憂患美」。《社戲》的結尾,就是誘導人們追憶這種「永遠失落的美」,又藉助於「人生經驗通感」的「導體」,抓住了讀者的心。
過去,我們對這種客觀上存在的人與人之間的「人生經驗通感」,諱莫如深,守口如瓶;我們對這種「接受美學」中的「最良導體」,缺乏必要的冶煉和運用。這種「人生經驗通感」能使作者和讀者的感情熔為一爐,迸射出耀眼的火花。能找到這種「人生經驗通感」的作家,他就是找到了征服讀者心靈的「秘密武器」。魯迅就是善於掌握這種「秘密武器」的聖手。他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說:
我有一時,曾經屢次憶起兒時在故鄉所吃的蔬果: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凡這些,都是極其鮮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鄉的蠱惑。後來,我在久別之後嘗到了,也不過如此;惟獨在記憶上,還有舊來的意味留存。他們也許要哄騙我一生,使我時時反顧。
的確,這「思鄉的蠱惑」,這對兒時的反顧,這記憶中的「舊來的意味」,實際上並不如想像中的那樣美。但我們是自覺地去受「哄騙」的,而且甘願「終身受騙」。這是一種多麼神妙而無法言表的感情啊!也許是魯迅已經自覺地發現了《社戲》結末一句的震懾的威力,所以作家才會在《朝花夕拾·小引》中再舊事重提。而且又非常自如地嫻熟地在《朝花夕拾》中運用這種使人們「心靈相通」的技巧。要論及「人生經驗通感」這個大題目,涉及的領域是無限寬泛的,我們這里只想談談「思鄉的蠱惑」和兒時的反顧這一課題。因為《朝花夕拾》就是魯迅永別故鄉後的蠱惑的情思,就是在流離顛沛中,對兒時童心的追憶。這是有良知良能的人的最基本的「通感」之一吧?
《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的結尾,有著濃郁的《社戲》式的風致。魯迅用「荊川紙」影寫了一大本綉像,「因為要錢用,賣給一個有錢的同窗了」。結末寫道:「他的父親是開錫箔店的;聽說現在自己已經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紳士的地位了。這東西早已沒有了吧。」這也是一種惆悵的失落感。這是童年時帶著最美好的情趣描摹的「心藝」,又何況是一大本呢!這是純正的童心的結晶。可嘆的是「明珠投暗」了。真情被銅臭所玷污,這是莫大的痛惜。這個已做了店主的「准紳士」,與北京戲園中「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了我一眼」的胖紳士是類似的。「這東西早已沒有了吧。」——童年的魯迅是愛書的。當長媽媽為他買到「三哼經」時,他好像遇著了一個霹靂,「全體都震悚起來」,他說「這四本書,乃是我最初得到,最為心愛的寶書。書的模樣,到現在還在眼前」。那麼,對搜集繪圖的書幾乎成癖的童年時的魯迅來說,難道不更珍愛自己搜集和影寫的圖畫嗎?更何況還有「最成片段的是《盪寇志》和《西遊記》的綉像」。它的模樣,難道不也會「到現在還在眼前」浮現嗎?那是在三味書屋就讀時童心被藝術征服的活見證,可是「這東西早已沒有了吧」,所傳達給我們的卻是童年高尚情趣的「灰飛煙滅」,是一種超常形態的悵然若失。
(二)
這種訪舊、反顧、追憶的意緒,在《阿長與〈山海經〉》中,魯迅是以永恆的懷念感來作結的:「仁厚黑暗的地母呵,願在你懷里永安她的魂靈!」這又可看作運用「通感」的一例,讓讀者以自己的經歷當主幹,去思懷,去祈念永別的親人和密友。
對魯迅說來,憶念長媽媽是有自己獨特的思路的。他對辛勞了一生,連一個名字也沒有給她服侍的「哥兒」留下的「保姆」,表示了永恆的懷念。她所留下的「長媽媽」的「長」字,不過是「頂替」了周家前一個女工的高大的身軀的「代號」而已。在周家,其實她僅是「阿長二世」罷了。魯迅落筆寫了大半,給我們的印象是一個粗手笨腳的「黃胖而矮」的愚婦人的形象。迅哥兒並不理解她,對她的敬意是一直沒有牢固樹立起來的。但當迅哥兒「渴慕」繪圖的《山海經》,而且遍求不得時,長媽媽卻「與眾不同」地記掛在心上。「我」在寢食無味的渴求中,「得來全不費功夫」:就是因為這個愚婦人在告假回家的匆忙間隙中,進了她這個兩眼墨黑的人從未進過的書店:「我給你買來了」。這一切的總根就在於「愛」。這「愛」的果實就是迅哥兒的「久旱逢甘霖」的童心的巨大的滿足。
這又使我發生新的敬意了,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她確有偉大的神力。
這「神力」是以「愛心」為堅強後盾的。當我們用這種「愛心」再去重新估價長媽媽的若干言行時,就會得到一種從來未有的「良性反應」。她對迅哥兒的愛心有時僅是愛得不大得法而已。
當作家寫《阿長與〈山海經〉》時,這「最為心愛的寶書」,「已經記不清是什麼時候失掉了」。而這種「童心的巨大的滿足」,卻是永久印烙在心靈之上的;這深藏在粗陋外形下的「愛的深井」,是永遠也不會枯竭的。於是魯迅按照自己永恆的憶念,深情地呼喊道:「仁厚黑暗的地母呵,願在你懷里永安她的魂靈!」
作為讀者,我們當然是順著作家的思路去作心靈的漫遊的。但是除了循著作家的心軌運行之外,還會有一種聯想,這聯想的推動力就是「人生經驗通感」,這「通感」使我們也像作者一樣,憶念我們的永別了的親人故友,久久沉浸在思緒萬千之中。如果這篇文章刪去了結末的一句,能有如此強勁的聯想效果嗎?
與《阿長與〈山海經〉》相仿的是《范愛農》。魯迅寫此文距范愛農失足淹死已有14個年頭了。對好友的慘死,魯迅不僅賦詩悼亡,而且與幾個友人「想集一點錢作他女孩將來的學費的基金,因為一經提議,即有族人來爭這筆款的保管權,——其實還沒有這筆款,大家覺得無聊,便無形消散了。」這樣,對亡友的追懷自然化為對遺孤的惦念。這結末的一句是:「現在不知他唯一的女兒景況如何?倘在上學,中學已該畢業了罷。」讀到這里,貧困的故友坎坷的一生和猝然死亡,令人不勝悲悼;孤兒寡母的命運又令人無限關注。在這蒼茫人海之中,她們像涓滴之水,又在何處流淌呢?本想為亡友做點切實的紀念工作,傾注一點友情在遺孤身上,但竟無法以微力作為薄奠;人事變遷,行蹤飄忽,竟至不知所終了。按照最好的估計,14年後,這亡友的惟一的幼女「中學已該畢業了罷」。這是一種對亡友的懷念的延伸,也是悼亡感情的歸宿,是對不知所終的遺孤的祝福。
這結末的一句,也同樣可以激起一種「人生經驗通感」。它的公式是:「現在不知××景況如何?倘在……已該……了罷。」這個公式對讀者來說,是可以產生多種聯想的。不僅用於悼亡,也可用於久別而音訊阻隔的親朋。
從《社戲》到《朝花夕拾》的若干篇章,我們感到魯迅規律性地運用一種「秘密武器」,那就是「人生經驗通感」。所謂「人生經驗通感」,即利用讀者常會遇到的相似同類的人生經歷,誘發讀者一種「聯想」,當這種「聯想」引起讀者「共鳴」時,在不知不覺中,讀者就參加了一種創作活動,這種創作活動就是用自身的人生經歷去補充和證實作家作品的可信性。作家愈能調動讀者積極參與作品的創造,就說明作家的作品已在更高層次為讀者所理解和接受。在這里,參與聯想創造,與深刻理解和接受是同義的,成正比的。作家與讀者之間的「心靈相通」的「最良導體」就是「人生經驗通感」。當讀者以這種「通感」參與創造時,他才覺得這位作家的作品是和諧而完美的,代表他說出了他自己想說的話。
本文並不想一般地談論文章結尾的寫作技巧。「人生經驗通感」也不是只靠結末一句才發揮自己的威力。它可以在行文中無處不在,滲透全文。但魯迅還能在讀者即將要放下書本時,使他們欲罷不能。手中的書本放下了,心裡的人生經歷的書本卻又翻開了。我們不得不欽服魯迅是善於把握這種「人生經驗通感」的聖手!
(選自《名作欣賞》1986年第4期,有刪節)
三、一曲自然美的頌歌——魯迅小說《社戲》的文化讀解(姚大勇)
初讀魯迅的小說《社戲》,很奇怪這樣一篇充滿詩情畫意的小說,為什麼偏偏出現在《吶喊》中——它和同期的《狂人日記》《故鄉》《阿Q正傳》等直接指斥現實的篇章顯得那麼不協調。若說是因它與《吶喊》中其他作品創作於同一時期才被收到一起,那麼由此引發的另一問題便是:魯迅為何一邊大聲「吶喊」,一邊卻描繪了這樣一幅寧靜、優美的畫卷?
讀《社戲》,撲面而來的是濃郁的鄉土氣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農村為背景,《故鄉》描繪了現實中農村殘破、凋敝的景象,《社戲》展現的則是另一幅記憶中理想的農村畫卷。小說寫的是「我」小時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們一起去鄰村看社戲的情景,處處洋溢著夏天的溫馨,一切讓人覺得那麼和諧,自然,充滿生趣。作者筆下外祖母家的平橋村,「是一個離海邊不遠,極偏僻的,臨河的小村莊」。這個偏遠的海邊小村,較少受世俗的浸染,更多地保留了自然的純朴氣質,是一方「凈土」。那地方的山水令人陶醉,「我」和小朋友們夜間劃船去看戲時,「兩岸的豆麥和河底的水草所發散出來的清香,夾雜在水氣中撲面的吹來;月色便朦朧在這水氣里。淡黑的起伏的連山,彷彿是踴躍的鐵的獸脊似的,都遠遠地向船尾跑去了」「那聲音大概是橫笛,婉轉,悠揚,使我的心也沉靜,然而又自失起來,覺得要和他彌散在含著豆麥蘊藻之香的夜氣里。」抒情的筆調,將月下水鄉描繪得清新,幽遠,如夢如幻,散發著江南泥土的芬芳,作者對故鄉的摯愛之情也隱然可見。
不惟景色優美,這里的人情更是淳厚。「在小村裡,一家的客,幾乎也就是公共的。」村裡的人純朴好客,小朋友們也因「我」來而從父母那裡得到了減少工作的許可,陪「我」一起掘蚯蚓,釣魚蝦,放牛,充滿童真之趣。他們一個個聰明,熱情,活潑,也正是在他們的幫助下,「我」才得以去看那年的社戲,夜裡行船的時候,「那航船,就像一條大白魚背著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躥,連夜漁的幾個老漁父,也停了艇子看著喝采起來。」回來的時候因為肚餓,大家商議一起去「偷」羅漢豆,阿發因為自己家的羅漢豆大,便讓大家摘自己家的。後來六一公公知道大家「偷」吃了他的羅漢豆,非但不生氣,竟還特地送了些給「我」吃。此外如外祖母的慈藹,母親的關懷,也都讓人倍覺親切。在這臨海的小村裡,自然與人情融為一體,人情之質朴、淳厚如那裡的山水一樣令人沉醉、感動。平橋村不僅是「我」的「樂土」,更是作者精心營造的新的「桃花源」。
《社戲》所描繪的,「實是作者心中理想」的故鄉圖景。魯迅很早就離開故鄉,故鄉給予他的,並非都是溫馨的回憶,其間還有許多不幸與白眼,魯迅對故鄉,卻有一種割捨不斷的復雜情感。魯迅故鄉紹興,自然景色秀麗,歷來是人文薈萃之地,前人稱其山水之美是「千岩競秀,萬壑爭流,草木蒙籠其上,若雲興霞蔚。」「從山陰道上行,山川自相映發,使人應接不暇。」(《世說新語·言語》)中國傳統的農業社會養成了人們對故土家園的深情厚愛,歷史上佔主導地位的儒家思想也尤為重視人倫親情,魯迅生於書香門第,對故鄉的眷戀實已融入了他的血液中。他早年初離家時,在給親人的信中說「行人於斜日將墮之時,暝色逼人,四顧滿目非故鄉之人,細聆滿耳皆異鄉之語,一念及家鄉萬里,老親弱弟必時時相語,謂今當至某處矣,此時真覺柔腸欲斷,涕不可仰。」(《集外集拾遺補編·戛劍生雜記》)故鄉的山水之美,深深植根於魯迅的心田,在人生道路上遇到風波,自然想起過去,憶及故鄉的完美,他是在「昏沉的夜」看到了故鄉山陰道上「好的故事」(《野草·好的故事》),也是在北京「嚴冬的肅殺」中想起了早春二月故鄉的風箏時節(《野草·風箏》)。在和現實作對比時,所用的常是記憶中理想的故鄉圖景,小說《社戲》也正如此。
名為《社戲》,小說並未直接寫「我」小時所看的社戲,開頭記述的卻是「我」成年後在北京看戲的兩次經歷。那兩次戲,都沒看好,反折射出了當時社會的混亂、沉悶、世故、污濁,這適與「我」少時在平橋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鮮明對照。魯迅心中的故鄉實有兩個,一是《故鄉》中所描繪的現實中的故鄉,一是《社戲》中所展現的理想中的故鄉,他常常是以理想中故鄉的完美來反襯現實中故鄉的殘破。《社戲》沒有正面描寫農村的苦難,但對理想中故鄉的謳歌,也正是對現實的批判。《社戲》可說正是對於故鄉之夢的具體描繪,蘊含其中的是對故鄉的一腔摯愛。故鄉之美好,最分明地在生活其中的人身上體現出來,人的健康成長才是社會進步的最好顯示。人之中,重要的又是小孩,因為他們才是社會的未來。魯迅一直深切關注兒童的成長,在《狂人日記》中呼喊「救救孩子」,在對故鄉極度失望的《故鄉》中,他也是從少年閏土身上看到了故鄉之美好,由兒童身上重新看到了希望。對於後代,魯迅作為長輩的心願是「自己背著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此後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墳·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小說《社戲》中所展現的,也恰是兒童理想的成長環境。從散文集《朝花夕拾》不僅可看到作者對往事的深情追念,依依惜別,還可看到活潑好動,充滿稚氣、朝氣的早年魯迅。《阿長與〈山海經〉》一篇中他提到自己小時愛看那種有圖的《山海經》,對一切感到好奇,《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一篇不僅寫了百草園里的可愛、好玩景象,還記敘了和小同窗們在三味書屋折梅花、尋蟬蛻,描小說綉像,從中可見作者一貫堅持的追求自然,不願受束縛之心。《社戲》實也是這種思想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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