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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歌小說結局

發布時間:2021-04-18 23:50:21

❶ 白華詩且歌且泣是什麼意思

白華指純潔的愛情。這句話就有點想BE初戀後的感慨,既想歌頌它贊嘆人世還有純粹的愛情,卻不免心生悲涼。但我不確定的是,也許他泣的是HE結局,喜極而泣嘛。

❷ 最新好看的高幹文,結局不要悲劇的!

《盜情》周玉
《帝王妻》
《書蟲在清朝的米蟲生活》
《蠱介》
《多多益善》穿越版
《歌盡桃花》
《孤芳不自賞》
《情投意荷》
《小人路過》
《流月寒星》
《當大神遇到大神》
《網游里的那點事兒》
《暴君,我來自軍情9處》
《永夜》
《微微一笑很傾城》
《憐香惜玉錄》這有兩個版本,穿越版和江湖版,都挺好看的
《天台上的白月光》
《香蜜沉沉燼如霜》
《彬彬來吃》
《你是我學生又怎樣》
《染指你是個意外》
《別這樣,人家還是學生呢》
《大約是愛》
《大愛晚成》
《嫁個有錢人》
《迷心記》
《浣熊幫幫我》
《放棄你,下輩子吧》
《船到橋頭自然直》
《何須執手問年華》
《情投意荷》
《小人路過》
《網游之天上紅緋》
《網游之江湖如畫》
《不是不可以》
《豈有此理》
《美型惡男在我家》
《拜託你,被我騙吧!》
《扮竹子吃熊貓》
《浣熊幫幫忙》
《娶妻當娶閑》
《陽光正好》
《娘子且慢》
《當大神遇到大神》
《鳳囚凰》
《挽留》
《黑的就是你》
這些都挺好看的!我都有看過,希望能幫到你!!

❸ 求文筆好的小說!結局也要好!可以虐只要結局好!不小白!!!!!!!!!

《公子無恥》:
某女神醫救下被心上人推入懸崖的某公子,卻不料某公子失憶後對她一見鍾情,並且開始無恥沒下限賣萌倒貼吃豆腐的故事……

某公子屬下:「沈谷主,你……能不能先哄哄他……」
沈知離:「沒興趣。」
某公子屬下:「診費什麼絕對不在話下!我們這多的就是銀子!」
沈知離:「我看起來像能被銀子收買的女人么?」
某公子屬下:「拉拉小手一萬兩!」
沈知離:「……成交!」
《公子傾城》:
坑爹少女林池在從天牢越獄的過程中跑錯的方向,導致跌進某個天然呆又爆武力值美貌值的公子馬車里並 不幸被和諧,更不幸的是對方好像和諧上癮了……;某公子屬下耳語:"公子,挽留姑娘的時候要真誠真誠!";"真誠?";"就是說些女子喜歡聽的話啊,甜言蜜語什麼的,總之表現出你對她的依依不捨,一定要讓她感受到你的心意啊blabla……";陌輕塵面無表情:"我喜歡你。";林池:"……";好可怕,完全沒法覺得是表白啊
《寵在掌心》
內容簡介
在慕喬西小姐還在娘胎里的時候。席爍先生眨巴眨巴著漂亮的眼睛,盯著喬西媽的肚子流口水。席老一拍桌子, 指著喬西媽的肚子,"甭管男女,這娃兒我們爍爍都要了!";結婚時,喬西約法三章,在產生愛之前。"分房睡、不花你錢、不上你床!";新婚之夜,他爬上了她的床。"分房睡又不是分床睡,你又沒說我不能花你錢,上你床。";於是……;於是……;又一天,喬西小姐缺錢了,那麻煩借點吧。會還的。席先生沉思了一會兒:"抱一下五十,親一下一百,舌吻一千……再進一步的話,我整個人都是你的。";先結婚後戀愛的故事二之寵在掌心。先結婚後戀愛的故事
《如此多驕》
本書簡介
    一天,一向鮮少主動說話的他,突然開口問她:「愛是什麼?深入淺出的回答。」
    呃……她想了想,不確定的回答:「好像有人說過,愛就是突然可以聽懂很多情歌。」
    「謬論。」他漫不經心地睨了一眼正在忙碌的她,轉頭卻暗自細算自己現在是有幾首情歌聽不懂。
    一句話簡介:一個獨立倔強的女人遭遇
《小姐,請問你是男的嗎》 簡介:這是一個由「一夜情」引發的慘案。
林沫然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麼走到哪裡都可以碰上紀雲起。
吃個喜酒會遇上,買個蛋糕也會遇上,連相親都會撞上。
這到底是什麼樣的緣分,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所謂的「孽緣」?
紀雲起如此解釋:看到我臉的上傷口沒,那是被她弄傷的。
我就是喜歡她的野蠻她的暴力。我長這么大,還沒遇到過敢對我的臉下手的人!
林沫然斜眼:你是變態還是受虐狂!

❹ 小說《離歌》的大結局是什麼

最後結局是兩個人分開了,夏花死了,肖哲出國了
本來馬卓和毒葯都要結婚了,後來馬卓看見毒葯有女兒了,而且是晶晶的,就和毒葯分手了,其實毒葯的那個女兒是晶晶和她前夫生的,馬卓誤會毒葯,加之夏花臨死前希望馬卓能夠離開毒葯,最後馬卓出國了。
原章節
Chapter1
如果要總結一下 ,我和他說的最多的一個詞是:為什麼。
為什麼你不去找她?
為什麼你每天都要喝這種苦啦吧唧的藏茶?
問得最多的一句是:為什麼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當然這些問題他一個也沒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開那些狐朋狗友、關掉手機,偷偷地跟蹤他來到這里。最開始的一段時間,吳媚媚跑來找我,極力勸說我回北京,她說從前沒有好好照顧我長大,現在要帶我移民去澳洲重新開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補償我,我也不要接受這樣的安排。我已經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過至於為什麼我會有這樣的決定,我還不想回答也沒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寫試卷,哪裡需要那麼多標准答案?

好在這一次吳媚媚沒有強迫我,最後的最後她居然說:「能在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資了這座茶園,讓我和他一起當起了老闆。

雖然我今年還不到20歲,但不誇張的說,我經歷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歲經歷的還多。所以談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覺得我的人生里已經不可能再有什麼翻新的戲碼了。之前過得太轟轟烈烈,現在反而越發平淡了起來,尤其是和一個老男人以及一個整天皺著眉頭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發安於現狀。

他從來也沒有問過我為什麼要留在這兒,卻也從來沒有要堅決把我趕走的意思。

大概他覺得我能和采采做個伴也不算太糟吧。

當然另一個原因,找她悶騷又極好面子的個性,我猜他死也不會說出口。
Chapter2
雖然已將變成了這副德性,但我還是不得不承認,他依舊是一個很有魅力的男人。在這老屋裡晚上沒電視,我的唯一保留節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燈光下,我把我那點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會綁架的事顛來倒去添油加醋地說了N遍。我就差沒說自己一個人踏平了整個拉斯維加斯,讓阿爾·帕西諾認我當教父。我一邊說一邊觀察著他的表情,他微閉著眼不為所動,好像我那些充滿冒險色彩的過去,在他眼裡統統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殺手鐧:「喂,你留我在這里,是不是想讓我帶給你一點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為他會暴跳如雷,或者對我反唇相譏,誰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後說了一句噎死我的話:「你猜?」

好吧我承認,我的道行,比起他來還是差的遠。

他走出房間的時候對我說了句:「你睡的時候記得把燈關上,節約用電比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見了,還管我關不關燈干嗎?
但我進屋後,還是把燈關了。

躺在床上,我伸長耳朵在黑暗裡聽到他在那屋燒水喝茶的聲音。想像他的表情,禁不住輕輕微笑。我當時也能想像自己的這個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說里寫的暗戀成痴的女主角一樣的淑女的笑容。雖然我算不上個淑女,但我想那種想到他的柔軟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點邊吧。

采採的腳從被窩里伸了出來,她已經越長越高,搞不好過一陣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對小孩子沒好感,但我不抗據帶她睡覺,她其實有自己的房間,但她總喜歡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來,抱著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剛開始我很是不喜歡,老覺得被人勒著脖子容易做噩夢。但不多幾天倒也習慣了,采采軟軟的蘋果臉常常偎著我的脖子,散發著孩子特有的氣息。她臉上有個疤痕,是那場災難留下的,等待著她的,還有好幾次的手術。

我知道她沒有媽媽,也沒有安全感。

我也沒有安全感,但好在我習慣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過得毫無樂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園的事,每天就余喝茶發呆兩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個人坐在那個小山坡上,面對一片寂靜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麼,他也不想與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懷抱著一塊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塵。離開時還把木牌悄悄的收起來。
後來我翻出了他的寶貝木牌,發現了他那個也算不上是什麼秘密的秘密。

其實是個人都能看出來,他還喜歡她。而且還不是一般的喜歡。
那種喜歡的程度,遠遠超過我十五歲時,對那個叫葉賤賤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戀。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個一本正經的馬小三為了那個護身符跟我拚命的時候。其實我對那個形狀奇怪的金屬製品沒多大興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爭。
當然我最後還是還給了她,但那時我恐怕就在心底發誓,一定要會一會那個男人。
如果愛情不是給為你愛的人花光所有的錢,不是一起去看陳奕迅的演唱會,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麼我想知道,所謂的愛情,到底該是什麼樣子?
像他們那樣,為了彼此吃盡苦頭,卻咬著牙一個字不說,一個拍拍屁股遠渡重洋,一個抱著塊冷冰冰的木牌發愣,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曠世真愛?
很遺憾,我不那麼認為。

愛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與全世界為敵。
不明白個性堅毅的他怎麼會和電視劇里那些婆婆媽媽的男主角一樣,傻傻不敢去追。
難道愛到最後都讓人軟弱,反而不敢直面?
還是僅僅因為他變成了一個瞎子?
我想她不會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覺得他看不見更好。有時候我會把眼睛閉起來,想像自己看不見的樣子,想像太陽從頭頂上走過,風從耳邊吹過,時間從我的身體里流過。
感覺其實不錯。
就是無法想像,他若是愛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無法想像。
失敗的吶。
Chapter4
沒辦法,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會,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質量。為此我還專門讓吳媚媚把我的電腦給我送了回來,網路嘛,功能強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負有心人,很幸運,我在一個博客里發現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條消息竟然是:十年後,她終於決定嫁給我了。
雖然一直自稱見多識廣,但在當下,我卻還是扎扎實實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頭上一樣。
五雷轟頂,說的大約就是這種感覺吧。
愣住五秒,又反復看了好多遍。
才確認這是一個毫無疑問的陳述句。
那個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講,不講?
我一輩子都沒有這么糾結過。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愛情追回來。
可我卻為何還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這個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講,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會講的。
我當然希望他是我的,這個希望在我心裡生存了將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個晚上,當我從火海里把他拖出來,又看到他不顧一切的跑進去,把采采拖出來的時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著,我會永遠都留在他身邊。當醫生跟我說,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時候,我把那個醫生的骨頭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邊大聲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給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給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給他!」
直到吳媚媚當機立斷的給我一巴掌,我才在醫院空盪盪的走廊里蹲下來,掩面,哭得肝腸寸斷。
這就是我洛丟丟的愛情。只求轟轟烈烈,愛過無悔。
我甚至無數次矯情的想到自己從來都沒有這樣子愛過一個人。
即使是在被葉賤賤迷得頭暈目眩六親不認的那段時間里,我也沒有過這樣強烈的感受。
原來馬卓以前跟我說的是真的。遇到真愛的時候,你根本沒得選擇。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愛。
我願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從來都不要。
Chapter5
說實話,我沒有冒過險。我也沒准備好要主動出擊。
因為我知道,一旦不慎,將是永遠的失去。我寧願他忽視我的愛與崇拜,只當我是朋友。
必竟現在能夠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無顧忌的與他談笑,已經足夠將我的心裝得滿滿的了。我雖是貪心之人,卻不是那個撿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間,總得從長計議。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個游戲。
我走到他身後,把步子走的很輕很輕。
我拿了一根細細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為癢而把它縮起來,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個脖子,輕輕一下就好。
「丟丟。」他輕聲說,「如果無聊,你可以去上上網。」
「你怎麼知道是我?」我不服氣的說,「為什麼不是采采,為什麼不是別的人?」
我瞪著他的臉。這張妖孽的臉上擺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搗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見,卻什麼都瞞不過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對著他的臉陷入昏迷之時,只聽他很輕松的說了一句。
「欺負一個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說,到底神馬是愛情?」他裝模作樣侍弄花草的時候,我問他。
他還是老樣子,裝沒聽見。
我氣的踢翻了他的水壺。「如果我告訴你,她半個月後會回來,而且,她很快就要結婚了,嫁給那個姓肖的,你會不會有興趣回答我的問題?」
如果我沒看錯,他的手在空中停頓了一秒。
「如果你再搗亂的話我就把你趕出去!」下一秒他就若無其事般,沉聲說,順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壺。
這已經夠了。我吹著歡樂的口哨走開了,故意把腳步踏的很響。
Chapter6
那天我開車,去鎮上買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愛吃的燒雞。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後,是我一個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結婚了,我借酒澆什麼愁。
彷彿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為采采沒有那個力氣。而我們這個鬼地方,到了晚上不會有別的人。我在迷糊間抱住他的脖子,問他:「你為什麼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後告訴你。」他說。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夢啊,夢到吳媚媚,還夢到那個方律師,他拿著手銬,一步一步走近我說:「我要把你關起來!關一輩子。」
我轉身就跑,但怎麼都跑不掉,他拿著那個大手銬,總是惡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嚇得尖叫,我的叫聲驚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來了他。
他進屋的時候其實我已經醒了,但我把眼睛閉起來,裝死。
他摸了摸我的額頭對采采說:「沒事,興許是做惡夢了。」
又說:「醒了就自己起來喝點水,別裝了。」
他不是什麼都看不見了么,可是他怎麼好象什麼都看得見?
我睜開眼,用雙手在他眼前晃來晃去,發現他真是一點反應都沒有。
他走了以後,我一個人抱著膝蓋坐在月光里。
我想著那個夢,想著我可以醒來,而他將永遠在黑暗裡,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個姓肖的,總是在博客上曬他的幸福。就差沒得意地翹起小尾巴了。
有時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癢癢。
其實我也不討厭那個姓肖的,他長得還挺討喜的。但我就是覺得他搶走了別人的東西還沾沾自喜,這一點很不好。跟誰顯擺跟誰示威呢。
我透露那個消息後,他看上去很平靜,但我知道他內心波瀾壯闊。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裡。他打開了他的舊皮箱,從裡面拿出了一個盒子對我說:「很多年前,在香港買的,打算跟她求婚,結果一直沒送掉。你替我去送給她吧,就說是你送的結婚禮物好了。」
我打開盒子來,看到一塊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錶,鑽石鑽石亮晶晶,估計一定值不少的錢。
「我不去。」我說。
「你要是去了,回來有獎勵。」他說。
「先說是什麼!」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說。
「切!」除非腦殘,不然不會有人認為跟一個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補充說。
我捧著那個盒子,提了一個很大膽的要求,我說:「如果我按你所說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讓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說:「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讓我吻你一下?」
他還是愣了一下,還是答我說:「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們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這回回答的,是站在門邊的采采。
晚上,我罵采采說:「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點兒都不怕。
她回答我說:「我爸只愛我媽咪。」
這個可憐的孩子,她連誰是他爸都沒搞清楚就在這里亂講。
怪只怪大人們欠孩子的太多了,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錯。
Chapter8
雖然什麼都是不可以,我還是決定幫他 。
我決定為了他,去把馬卓帶回來。
誰叫我的愛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為他赴湯蹈火呢。
誰叫我曾經欠他一個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棟房子的時候,我首先聽見一陣鞭炮聲,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發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愛了十年,歷盡艱險,每當要走到一起,總是會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對他們來說,也許這就是命運。
可是對我來說,當我15歲因為被懷疑販毒扔進拘留所,當所有人都認為我無可救葯,當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腳,只有她一個人沒有放棄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頭,也是她,塞給我一百塊錢讓我打車回家。當我把U盤交到她的手裡那一刻,我就知道,她會為我伸張正義,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沒有人對我這么好,是她讓我有勇氣去想——命這種東西,還是事在人為,總有一天,我會變成你們都不認識的樣子。
所以,我不會讓他們這樣敗給命運。
Chapter9
看到她看著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沒有賭錯。他們倆分明就是塵緣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飛奔,我好像忽然明白,愛一個人,大概就是不顧命運的阻撓、不怕慘烈的運氣、不顧往日和必將到來的傷害,還是要在一起的執迷不悟。
因為深愛,所以要在一起。不論剩下多少時間,不論與世界背道而馳,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選擇離開,成全這段幾度被命運拆散的愛情。
我選擇放棄,只是因為——我要你們在一起。

我走了,懶的跟你們這對幸福的可恥的人道別。
今後還有山山水水磕磕絆絆,麻煩你們都自己去解決。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們也早已懂得:愛一個人,必須與他坦誠相對,將自己最軟弱的地方、最隱秘的傷口,統統展現在他的面前。
讓可笑的自尊、面子統統見鬼去。
只要愛,不想其他。
而我,我會找到下一個,讓我全心全意去愛的人。
END.

❺ 情在不能醒 畢歌 結局是什麼

172章就是結局了,後面沒有了。

《情在不能醒》的結局是:蘇晨的孩子沒有出生就死了,蘇晨的眼睛看不見了,紀敘梵逼她振作起來,如果她不接受治療就把孩子火化,讓她連最後一面都見不到。蘇晨決定答應他治好眼睛,但她心中卻不是想要治好眼睛,主要是想要帶孩子的屍體離開。最後結局並沒有說蘇晨是否治好眼睛。只是說夜晚靜靜交談,然後完結。

(5)且歌小說結局擴展閱讀

①墨舞碧歌,紅袖添香小說網大神級作者,新穿越小說八大代表作家之一。

2009年因為愛好寫作而無意間闖進網路文學之中,胸中故事纏綿於思緒,鳳舞龍騰,噴薄而出。

參考資料網路「情在不能醒」

❻ 且試天下大結局

白風黑息逍遙江湖。(《蘭因璧月》中提到,二人成為武林帝王,一統江回湖十年後隱答居。)
風、豐六將盡歸皇朝。任穿雨、任穿雲被暗魅使者敲暈送至淺碧山。
皇朝得償所願一統天下,立國號「昔澤」。卒於昔澤八年。
華純然也成為母儀天下的皇後。給皇朝生了三個兒子。大兒子立為太子。華氏一族遷於北荒之地。
玉無緣在豐息與皇朝蒼茫山相會之後回歸故里,因久羅族的血咒,命不久矣。自此玉家無後人。
鳳棲梧放手,與玉無緣一同離去。玉無緣死後集成其家業。
久羅族終於正名,久微在久羅山召集久羅族人重振家族。
皇雨和秋九霜成婚,蕭雪空和天下神醫君品玉結為夫妻。
琅華公主當年從白國皇宮出走後與其侍女遭強盜輪X,賣入青樓,後與東陶野傾心相許,逃離青樓,死於皇雨箭下,蕭雪空將兩人埋在某山頂(忘了名字了)。
韓朴成年後武藝非凡,是武林有名的大俠。 (《蘭因璧月》載:「武帝」韓朴自白風黑息後統領武林二十年,萬年歸隱霧山。)
東朝皇帝還活著,隱於淺碧山。

❼ 有誰知道《唐歌》的結局嗎

公子在裡面緩緩的閉上了眼睛,"曉禾,既然離去是你的選擇,或許也是你最好的結果,我尊重你,只希望你一切都好,一生平安."

蘇州城外,一騎車馬緩緩而行,天下太平,已不再遙遠.

一晃眼,幾多年,故人猶在,往事依稀.

命運轉折,一切安好?

--------------------------------

THEEND
這是文章的最後一段,底下的這個是全文。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5679707.html《唐歌》作者瀟湘冬兒完TXT下載.txt

❽ 大家更喜歡小說圓滿結局還是令人悲傷淚下的結局呢

主要不是結局 垃圾小說永遠都是垃圾
不過有的時候結局會影響到全文的風格
總的來說我認為還是和文風匹配的就好
可以追求HE或者BE似乎沒什麼意義

❾ 悲傷時唱首歌大結局是什麼啊

良沛失蹤三個月之後,靜凡找到她。他在馬路上一群圍觀者中看到他的瘋妻,挺著肚子即將臨盆的良沛,靜凡忍不住掉淚。也因為處理良沛,他延誤一個重要的會議。會議的另一個主角就是趙寧。白氏企業贊助文化事業,重金禮聘趙寧擔任音樂巡迴大使的簽約儀式。趙寧和靜凡因白氏而再度碰頭,但這次趙寧將目標對准葳葳。他希望人財兩得,唯一的障礙就是靜凡。他開始全力打擊靜凡,污衊毀謗不遺餘力,幸而葳葳力挺靜凡。但白父要靜凡做出決定,離婚或離開。離婚,他願出錢出力安置良沛和他們的女兒。靜凡斷然拒絕,他選擇與妻女相守。

就在趙寧以為有機可乘之際,明媚出現。她在白氏面前清楚交代她與趙寧交往的過程。趙寧如何利用良沛又傷害良沛。趙寧因酗酒而不能再演奏,他欺騙唱片公司采後制合成方式出片,他連哄帶騙要她墮胎,他兩次始亂終棄。趙寧還利用自己的形象勾結地產商欺騙消費者。但她的慷慨陳辭全遭趙寧一一駁斥。趙寧反控她精神異常,只是一個錯亂痴狂的仰幕著。趙寧指證歷歷,甚至當場演奏以示功力未退。現在唯一能揭穿他假面目的只有良沛,她的話沒人信,因為她是瘋子。趙寧睥睨全場,心中訕笑著每一個人,並且佩服自己的高明。

就在此時,一神秘女子進入,一言不發拿出一本美國護照和結婚證書…

不知道是不是這個?

❿ 第一次看了部以悲劇結尾的小說,很難受。

  1. 我不認為這是一件壞事,故沒有會否痊癒之言語,人非草木孰能無情?

  2. 感性不是壞事,至少對小說是這樣的。讀小說要深入探討,如若可以,那麼多問幾個為什麼吧,我們可以代入也可以淡出。如同神與祇一個表示天神一個表示地神而融匯為一個詞彙神祇,感性閱讀與理性閱讀是兩種不同的狀態但閱讀時同時存在。

  3. 我的解決方案是:當沉浸於感性閱讀無可自拔時,進行小說剖析解離的練習,抱著學習的心態去讀,去分析其字到詞到句到句群(或段落)到章節間的聯系與區別。這是一件痛並快樂著的事情。

  4. 另對粘貼復制一波流感到有些無力啊(不具有針對性,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剿說是可恥的,是對他人不負責任的行為,更是的自身心靈的踐踏,你可以有復制粘貼的時間,那麼為什麼不進行歸納整理呢?要知道每個提問都是有側重點的。

  5. 以上為我之拙見,望有所裨益。純手工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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